谈城市土地储备制度中的难点与对策
我国土地储备制度实施的难点和困惑
卢静
(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武汉430070)
自1997年以来,我国在部分城市开始了土地储备制度的试点,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完善,目前,我国有杭州、武汉、上海、青岛等102多个城市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土地储备机构,通过垄断城市土地供给一级市场,来调控城市土地市场,在优化城市资源配置,盘活城市存量土地资产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目前部分城市的运作情况来看,还存在着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土地储备制度就缺少良好的运行环境,其政策调控目标就很难实现。
一、土地储备制度产生的背景
任何新事物的产生都有其背景,都有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土地储备制度也不例外,它的产生是我国土地的市场化配制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结果,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的过程中,土地使用制度也经历了从无偿到有偿的过渡,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供地方式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这种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并行的态势造成的后果是,一方面,少数人利用政府出让价格的价差进行土地投机和寻租,使得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受到限制,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另一方面,这种出让的双轨制没有有效地控制城市土地的供给总量,导致了城市边缘区农地无序地向市地流转,城市用地规模不断扩张,不利于城市土地的优化配置。城市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从总量和空间上来约束不适当的用地行为。因而加强政府对土地资源资产的宏观调控,是适应城市经济发展和优化城市布局的必然要求。土地储备制度就是适应这种趋势的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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