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暨落实“财政支出八不准”的调查与思考
――机构改革暨落实“财政支出八不准”的调查与思考
最近一段时期,**市按照中央及省关于农村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大刀阔斧对全市28个乡镇场、96个机关事业单位分性质按政策要求进行了撤、转、并,共撤并5个乡镇场,撤消3个办委,转并5个行政事业单位,清理富余人员1511人,调整231人,人员精简比例达25,年可节约资金520万元,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财政支出八不准”制度是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提出的,通过执行效果良好。近日,经过与有关部门领导的座谈和深入的调查,我们深深感到这两项改革这无疑是成功的举措,为解决多年来行政单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支出高居不下这一困扰财政的难点问题,找到了一把消臃节支的金钥匙。
一、改革前后之对比
据统计,机构及人事制度改革前,全市财政供养人数22958人,行政政法部门财政供养5742人,年财政负担支出4500万元。改革后,全市财政供养人员21447人,行政政法部门财政供养5498人,较改革前减少244人,年节约支出72万元,第一次出现了财政供养对象的负增长。自1993年机构改革以来,虽然重新确定了财政供养对象,但由于自然变动因素和部门工作的延伸,特别是行政职能的扩充和政法战线的拉长,使财政负担人员逐年增加(年递增5.8),财政支出刚性上升,成了典型的“吃饭”财政。在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的同时,机构臃肿带来的人浮于事,干部多,领导多,能说的多,能干的少,形成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局面,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制约了经济发展。改革后,雍者下,能者上,工作态度明显好转,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增强了战斗力和凝聚力,形成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
1998年,我市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在农作物大面积绝收,财政收入严重掉坎的严峻形势下,我市提出了“财政支出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安排超编人员经费、不准编外购车、不准公款旅游、不准开无实际内容会议、不准节假日庆典、不准乱发奖金补助、不准新建楼堂馆所、不准超标准支付话费。这一制度的下达,曾经引起各部门的争议,认为财政部门管得太宽,自己收的钱也要“八不准”。财政管理力度加强后,各部门对这项规定有了新的认识,走上了规范化支出的轨道。公用经费的压缩使我市当年受灾当年恢复,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八不准”制度的落实,年节约财政支出400万元,占全年财政经常性支出的3.7,既保了吃饭和稳定,又抵制了相互攀比、盲目建设,调整和优化了支出结构。
两项改革的推进,控制了困扰财政的“人、车、会、话”四大顽症的蔓延,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找到了效益财政的新路子。
二、改革实践之启示
实践告诉我们,解决财政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推进改革。应该说,与本地区其他县市相比,汉川的经济基础较好,近几年汉川市国民经济年递增率均在10以上,去年全市财政收入已达到2.9亿元。即便在这样的条件下,汉川人民没有停滞不前或自我陶醉,面是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果断改革传统的支出模式,提出机关公务支出要走市场化、社会化和货币化的路子。我们认为,改革完全符合党的十五大精神和省委“富民强省”的战略部署,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财政状况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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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二,在会议费管理上,也可以采取货币化方式进行改革。近年来,政府机关各种会议泛滥,随意性较大,大多数会议既无实际内容,又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财政奖金浪费惊人。鉴于过去对会议费管理仅停在纪律约束环节,参照“八不准”的做法,可以考虑采取引入货币化管理机制,对专业会议实行领导干部包干责任制,即由政府办公会议确定出每年各类会议次数及规模,由财政确定标准并核拨会议经费,每减少一次会议,其经费作为奖励基金由领导支配,超支部分由领导及参会人员自负。此项改革可先在政府部门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予以推广。
第三,在车辆购置及维修费管理上,一是要结合各部门实际进行,应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因人、视财力来采取不同政策推行改革。二是改革措施要配套联动,要优先考虑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这样改革才能到位,使人心里有底,不留“后遗症”。三是要确定合理的标准,不能搞“一刀切“,要充分考虑各部门的要求,使财政和单位双方都受益,这样的改革才能高起点、低成本地向前推进。
机构改革暨落实“财政支出八不准”的调查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