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对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发布文号】
环办函〔2006〕845号【发布日期】
2006-12-12【生效日期】
2006-12-12【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省临沂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环办函〔2006〕845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根据你市申请、山东省环保局推荐,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程序,我局定于2006年12月19日-20日对你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协助我局开展考核验收工作。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戴祥
电话:(010)66556241
附件:临沂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组人员名单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苗欣山东省环保局污控处副主任科员
王桂勋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综合室主任高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均为从网络采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使用,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QQ:1789260586 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