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3 国控污染源现场检查实施细则[大全]

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枪支、弹药管理及使用情况现场检查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两项安全保卫现场检查方案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53号)要求,特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枪支、弹药(以下简称枪弹)管理及使用情况现场检查实施细则。

一、检查目的

(一)摸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的枪弹底数,查找、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把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枪弹管理及使用中的总体情况

(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枪弹管理,规范枪弹使用流程,严防枪弹丢失、被盗(抢)及滥用枪弹事件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所有持有枪弹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的所有枪弹

三、检查内容及方法

(一)枪弹数量

1、枪支与《枪证》是否一致,枪弹数量(含报废或封存枪弹)是否账实相符。检查方法:核对枪支和《枪证》,实地盘点枪弹数量。

2、报废或封存枪弹未及时向公安机关缴销的原因

检查方法。询问被检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

(二)枪弹保管

l、是否有专门的枪弹保管库(室)或者专用保险柜,枪弹保管库(室)出入口是否安装防盗安全门、与110报警服务台相连的紧急报警装置和入侵报警装置、监控是否到位、有效。

检查方法:实地察看,调阅监控录像。要点:“三铁一器一监控”:铁窗、铁门、铁柜、报警、监控

2、是否建立枪弹保管、领用制度,是否对枪弹实行集中统一保管、分开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和24小时值班(含远程监控值守)

检查方法。实地察看,查阅有关制度、值班记录和枪弹领用、缴回登记。

要点。双人双锁;农信网点的枪弹管理常常存在钥匙随意存放的问题。

3、是否对枪弹进行定期查验和保养。检查方法。查阅查验维护记录。

(三)枪弹使用

1、是否制定执行守押任务中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检查方法:要求被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并查阅。

2、在执行任务时,持枪人员是否随身携带《枪证》、《公务用枪持枪证))

检查方法。实地查验或枪、证扎差核对。

3、持枪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处置突发事件时的枪弹使用规定。检查方法:随机抽取持枪人员进行询问。

(四)持枪人员管理

1、是否持有《公务用枪持枪证》,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方法:查验证件。

要点。证件过期常常原因在公安方面,如能提供相关已申请验证的文件,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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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治〔1999〕1389号)

(六)《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枪支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通〔2008〕85号):

(七)《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