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贮存、周转运输与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四、按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污泥的贮存、周转与运输,污染防治措施使用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污泥处理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污泥收集贮存、周转与运输环境管理制度》。
1、委托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运营资质污泥运输单位进行外厂污泥收集运输,我单位已与广州市雄骏运输有限公司签订污泥运输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及该公司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见附件。
2、应采用防渗漏、防遗撒、无尖锐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密闭式污泥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以有效防止恶臭逸散。运输车辆具有明显的严控废物警示标志。运输过程中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裸露、散落或泄露造成二次污染。
3、定期安排污泥运输车辆到周边印染企业收运印染废水污泥,并合理安排收运车次,确保各企业贮存的污泥得到及时清运。
4、在特殊情况下,污泥生产单位按照规定设置的贮存点不足以容纳污泥的,应当及时通知我司污泥处理站收运,我司应当增加收运频次或者车次,保证污泥的及时收运。
5、污泥产生单位向我司污泥处理站转移污泥时,应当使用严控废物转移联单(污泥专用)。污泥产生单位应向市环保局报批污泥转移计划,经批准后申领严控废物转移联单(污泥专用)。污泥产生单位可委托我司办理转移联单申报手续。转移污泥时应当填写严控废物转移联单(污泥专用),联单一式四联,由污泥运送人员和污泥产生单位污泥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核对填写并盖章。
6、实行《污泥运送登记卡》管理制度。《污泥运送登记卡》按一车(次)一卡,由周边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理站的交、接人员填写并签字。
7、污泥收集入车后,应在装好污泥的运输车辆行驶前对污泥喷洒生物除臭液,能从源头抑制臭味产生。
8、污泥运输按相关部门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群密集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区;运送污泥的时间避开上下班、上下学、等交通高峰期,以减少污泥运输恶臭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9、运输途中不停靠和中转,严禁将污泥向环境中倾倒、丢弃、遗洒。
10、所委托的污泥运输单位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对污泥途径路段进行定时巡查。若
污泥运输过程中发生污泥流失、泄漏、扩散时,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市环保部门报告。
11、污泥运输车辆进站后,应听从污泥处理站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在指定装卸车间倾卸污泥。
12、运送污泥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污泥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清洁,对清洁产生的污染物妥善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13、应当对从事污泥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二)、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3、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4、安全员负责厂区的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5、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车间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6、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7、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生产部的指导和监督。
8、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8.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废物。
8.2、禁止将固体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8.3、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8.4、固体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识别标志。
9、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我司已与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签订工商业废物处理协议,详见附件。
10、公司应当制定环境保护应急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1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车间安全员在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2、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13、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14、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篇:产品贮存、运输及交付管理制度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管理
1.1食品入库前要将仓储室卫生清理干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1.2食品入库前应确保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1.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存放。
1.4保管员要每天对仓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5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肉类和鱼类不得混放。冷库里要将冷冻的食品分类码放在不锈钢架上。冷冻温度保持在―18℃左右。
1.6冷柜只能专用贮存熟食品,保持柜内清洁,不得污染。冷柜食品用完后要进行清理消毒(使用过氧乳酸涂抹),打开柜门凉干。贮存食品温度应保持在0℃—8℃。煮熟的食品要冷藏时必须待食品自然凉透后才准放入冷柜内。
1.7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专人负责随时上锁。库房管理人员要对出、入库人员
进行登记,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库房。要对出、入库食品进行登记、查验,登记食品、数量、保质期等,做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准出、入库。发现问题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人员。
二、食品运输管理
2.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
2.2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2.3运输前必须进行食品的质量检查,在标签、批号和货物三者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运输。
2.4填写的运输单据、要字迹清楚、内容正确,项目齐全。
2.5运输包装必须牢固、整洁、防潮、并符合相关的包装规定。在运输包装的两端有明显的运输标志,
2.6运输过程中装叠稳固、防雨、防潮、防暴晒。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
三、交付管理
3.1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上一级食品供应商或食品生产企业购进的食品,要清楚所购食品来源,先索证、索要。随运输工具携带“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复印件,随货同行单等”。
3.2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下一级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要随运输工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销售发票(《食品进货验收台账》)等”。由送货人员查验货,货票一致后进货方签字或盖章认可。
3.3贮存、运输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要无毒无害、清洁卫生。要与个人生活用品区分开,不得交叉使用,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特殊要求;运输过程中要生、熟分开、防蝇、防尘,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本公司要求贮存冻库保持0度以下,运输车辆也是冷链运输。
3.4作人员装卸食品是要穿戴工作衣、帽,讲究卫生,轻搬轻放,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食品装车后要做到车不离人,人不离物,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四、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晶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四)未在显著位置上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六)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许可标志、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九)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第三篇:工程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工程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控制目标。随时保持施工现场及道路干净、整洁。
二、控制要点
1、项目部健全和落实控制扬尘、噪音的管理制度,关键在于落实。
2、及时划拨使用专款,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
3、按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材料堆放整齐。
4、土方进出工地时,在洗车池将车辆的车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并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5、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采取围栏、遮盖等措施防尘。
6、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及时清理。
7、工地在清扫时,适当洒水或采取其它防尘、吸尘等措施。
三、控制措施
1、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由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
2、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
3、建立扬尘、噪音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噪音控制。
4、项目部扬尘、噪音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5、指定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噪音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噪音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6、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噪音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7、对控制扬尘、噪音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噪音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组组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噪音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8、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9、施工场地已经进行了地面的硬化处理,因施工需要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绿网覆盖或其它措施,使泥土不裸露。
10、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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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施工班组
1、根据环保员的要求和班组长的安排,做好分管的扬尘防止作业,并做好记录台账。
扬尘污染防治预算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