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村庄清洁行动是农村人居环境最基本的任务。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水平,根据平罗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乡村振兴为统领,以环境整治为切入点,以自治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为契机,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垃圾清扫、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彻底改变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状,达到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保洁机制逐步健全,群众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的行动目标。
二、实施时间
本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从2021年3月5日开始,到6月15日结束。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共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建章立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5日-3月10日)。主要内容是召开由镇、村(居)干部参加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动员会,传达学习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明确整治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镇环村办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人员队伍,健全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村(居)迅速行动,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做好宣传动员,广泛发动群众,采取微信群、电子屏、农村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在全镇范围内营造浓厚的人居环境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6月10日)。以“清脏、治乱、拆违、植绿、建制”为重点,聚焦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集中整治农村主干道路、村庄巷道、房前屋后、河湖沟渠、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和居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排乱倒等现象,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提高村庄品质。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0日-6月15日)。在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适时引进第三方公司全面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运营和管理机制,推动农村“脏乱差”集中整治向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转变。
四、重点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共有五项重点任务。
(一)集中清理农村环境脏。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民参与”的总体思路,成立环境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以点、带线、促面”的思路,坚持领导包村、站所包队、村干部包户,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以村(居)为主体、队(组)为单元,集中开展道路清洁、村庄清洁、公共区域清洁、沟渠清洁“四洁”行动,重点对主干道路沿线、镇区及周边公共区域、村庄巷道及农户房前屋后、庭院、沟渠河湖面等地段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按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求,在常青村、下庙村美丽村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在农村推行积分兑换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加强村庄畜禽养殖管理,及时清扫畜禽粪污,严禁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规范辖区内180家“散乱污”企业管理,实现全镇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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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抓好工作落实。一是提高站位抓落实。通过与各村(居)书记面谈、签订目标责任书,促使各村(居)书记充分认识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狠抓环境整治工作落实,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决杜绝粉刷墙面、违规拆建等“面子工程”,要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办实事上,优先解决最突出、最迫切的问题,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状;二是加强组织抓落实。要严格落实“三位一体”责任,做到领导包村、站所包队、村干部包户,营造氛围,广泛动员群众积极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三是强化措施抓落实。推行“日巡查、周观摩、月小结、季总结”制度,通过督查巡查、观摩评比、亮丑揭短、发放红黑旗等方式,以旗明示,以改促治,确保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强化督查抓落实。成立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班,由书记、镇长亲自挂帅分村负责,带领工作专班和各包村领导深入全镇62个村民小组,点问题,找死角,建清单,以督促改;五是强化问责抓落实。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周观摩、月小结、季总结”,根据观摩评比结果进行红黑旗晾晒。从即日起由镇党委书记、政府镇长亲自挂帅,主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对行动迟缓,整治不到位的镇、村(居)干部进行问责,以罚促治。对得黑旗的村,包村领导在镇村(居)干部会议上做检查,包村站所作书面检查,村干部每人罚款300元。连续得4次黑旗的村,村书记停职,包村领导调整岗位,同时,包村领导、站所干部本季度不得评先评优。
六、工作要求
各村(居)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将环境综合整治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起来,全面整治人居环境卫生,彻底根治“散乱污”顽疾。严格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活垃圾治理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建立整治任务和销号台账,整治完成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环境整治各项资料、图片、信息等及时整理归档。整治进展情况按照环村办的要求及时上报。环村办不定期进行巡查,镇纪委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对辖区人居环境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记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