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为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成果,全面提升乡村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xx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以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设为抓手,着力加强全镇人居环境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长效化建设,形成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建成符合镇情、群众参与、高效运行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努力构建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农村新风貌。
二、目标任务
抓整治提升,针对去年未通过验收的庄台,采取交办单模式,坚持逐个突破、蓝图不改、步调不乱、稳扎稳打。抓长效管护,根治暴露垃圾、露天粪坑、水面漂浮物,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村庄环境“长净常新”。抓齐抓共管,纠正“集体整治、个人破坏”的怪现象,实现有约定、有落实、有监督、有奖惩。抓示范引领,围绕西区循环线打造,结合一号公路建设,打造1-2个美丽宜居示范庄台。
三、管护内容及要求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简称六位一体),即: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村容村貌管理维护、农村河道管理维护、村庄道路管理维护、村庄绿化管理维护、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维护。按照《xx省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系列地方标准》,具体标准要求如下: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各村(居)全面建立“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转运”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配备满足需要的垃圾收运设施,垃圾箱有门有盖、美观实用,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每个垃圾箱必须有编号标志;原则上每个自然庄台建一个垃圾收集房,容量不少于50立方米;垃圾箱(桶)日产日清,无沉积垃圾;保洁员每天清扫捡拾暴露垃圾,村庄内外确保无暴露垃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做好建筑垃圾的处置,按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堆放沟塘、河坡等处;严禁将生活垃圾就地填埋或焚烧,严禁将生活垃圾与生产垃圾混合堆放或填埋。
村容村貌管理维护。做到村组所有庄台无“十乱”现象,秸秆有序或隐蔽堆放;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拆除废弃或简易旱厕,原则上每个庄台设有一到两座公厕(可利用原有基础条件较好的户厕),彻底消除露天粪坑,无旱厕反弹现象;不随意排放生活污水或畜禽粪便;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古树古迹和本地树种;各种标识醒目、美观;维修或拆除破败房屋,清除残垣断壁;保持村庄内干净、整洁、有序。
农村河道管理维护。农村河道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保持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和漂浮物;河坡及青坎整洁,坡面平整无缺塘、无扒坡种植、无生产生活垃圾;河道通畅,无新增违章建筑,无沉船等阻水障碍物、无乱堆乱挖、无擅自设置坝埂、无非法取土,干河及中沟禁止私设渔网渔簖等捕鱼设施;水体干净清新,无生活污水、污物、畜禽粪便直排;干河、中沟绿化完整且长势良好,无绿化空档、无人为破坏、无倒伏枯死、无藤蔓缠绕,村庄河塘应结合河道整治进行植绿补绿,以防止河坡坍塌、水土流失。
村庄道路管理维护。做到路面清洁,无堆放物,硬质道路两侧路肩达50㎝以上,无堆积物、农作物、杂草;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主干路道宽度在5米以上,次要路道宽度达3.5米。
村庄绿化管理维护。大力实施路道绿化、河道绿化,鼓励多栽植本地树木,树种多样、搭配合适,四季有绿、密度适宜,及时修剪整枝防病治虫,及时清除落叶掉果;景观绿化带内无杂草、杂物,无缺株、死树。
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公共基础设施包括村居综合服务中心、路灯、庄内涵闸、下水道、健身休闲广场和健身器材、卫生室、公共厕所、桥梁、垃圾箱(桶、房)、停车场、农村公益性公墓等。综合服务中心做到功能齐全、环境整洁、管理规范;文体娱乐设施完备,农家书屋等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正常开放;卫生室建设达标;公共厕所清洁,地面干净,墙面无乱涂乱画,照明、洗手池、水冲等完好,5米以外无异味;路灯、庄内涵闸等设施完好无损,正常发挥作用;路面、桥面无破损,桥梁栏杆无损坏;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完好,功能齐全,环境整洁,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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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实行资金补助。补助资金根据20**年末各村(居)农业人口数进行计发,每季进行一次考核,按照得分情况发放补助资金,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村(居)得全额补助资金;得分低于90分的按得分比例下发补助资金;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四)因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不力,被上级媒体曝光或被xx市相关部门责令整改的村,扣除当月该村全部管护经费;所在村(居)须对相关主要责任人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对镇级巡查交办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或同一地点连续发现同类问题的,对村分组干部、管护队长、党总支书记分别扣罚50元/次、30元/次、20元/次,扣罚情况按月通报,现金解缴至镇财政所。
(五)根据各村(居)年度长效管护得分(百分制),全口径计发各村(居)专项奖补资金(含管护人员工资补助部分)。各村(居)补助资金要及时下发到各保洁人员,公共设施维护建设资金按项目管理要求执行,凭相关资料审核发放,一律不得截留或移作它用,保洁人员务工补助由各村(居)自行确定,按实际考核结果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