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所需材料

工伤保险报销注意事项

一、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1)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住院:(2)工伤证复印件(3)诊断证明复印件

(4)收据、处方(有药费的收据必须有处方)(5)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6)《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7)《领卡证明复印件》

(1)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工伤证复印件(3)诊断证明复印件

(4)住院收费专用收据、费用结算清单、费用明细单

(5)由医院开具的《全额现金结算证明》(限工伤证下发之后的住院费用)

(6)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7)《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8)《领卡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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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由就诊医院出具的外地就医急诊证明;

②由外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就诊医院是否为医保定点和医院等级证明;③由单位出具的在外地就诊原因的证明

10、发生工伤距工伤认定时间超过30天的,请提供同意延长工伤认定申请事先通知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