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依法界定城市规划执法职责情况的报告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年)
今年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区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区、科教兴区、工业强区、农业稳区、文化和区”发展战略,围绕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社会文明化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全局执法人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我局法制化管理水平,为“十二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根据《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红塔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玉红发【2011】
18号)精神,结合城管执法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区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紧紧围绕
“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新目标,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依法治区、建设法治红塔的新使命,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任务,坚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紧密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紧密结合,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动员全局力量,继续在全局深入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全局执法人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推进城管执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全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法治基础,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红塔区做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区、科教兴区、工业强区、农业稳区、文化和区”发展战略,围绕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社会文明化目标,适应全局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和广大城管执法相对人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局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行政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本单位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城管执法领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能力。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围绕局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新红塔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满足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并注重在宣传教育的实效上下功夫,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促进城市管理的全面发展。
3.务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握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形式,体现我局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特点。
4.结合实际,坚持学用结合。要根据城管执法不同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局执法人员、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中层干部的宪法意识。要进一步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和方针、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增强全局执法人员、工作人员的民主法制观念。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促进全局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及城管执法相对人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要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城管部门的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各科室中队要积极宣传这些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让城管执法行为时刻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制约。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探索、完善城管执法机制。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公安交通、工商管理等方面都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与老百姓生产生活休戚相关。要加大这些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守法观念的培养,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引导执法人员、工作人员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大力开展制售假证类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局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坚持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围绕社区人员较集中、有公示栏等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律素质,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落实法制教育的教材、课时、师资;同时,要积极开辟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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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高度重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为成员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策法规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会议听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督察等,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得到实施,取得实效。
(二)搞好保障,建立激励机制。局要安排“六五”普法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证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尽力解决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条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力戒形式主义,讲求实效;逐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