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规划申报审核标准

投融资项目审核与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提交项目资料:

1、项目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项目申报主体基本概况(书面文字介绍包括其资产、负债状况)

3、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中英文版,若无英文版则由投融资机构负责编译)

4、项目建设规划书(初规方案或详规方案,没有则不提供书)

5、项目申请外国政府贷款所需采购设备清单或商品清单

6、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7、财政担保文件。(已取得财政担保函、人大及政府相关决议,要提供此书面文件。尚未通过政府决议未出具财政担保函的项目可暂不提供,但需要落实后提供)。

8、项目申报主体所在地政府财政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简介

9、其他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或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政府批文

二、.投融资机构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

1、根据项目批文的领域和项目建设主体确定项目的分类

2、对申请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bt项目、bot等项目进行审核

审核是否符合外国政府贷款的贷款领域和项目申报条件审核是否符合bt项目的条件审核符合bot项目的条件

三、投资方(或委托投融资机构)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四、投融资机构与项目方举行商务会谈

1、听取项目方全面情况介绍

2、根据项目的可研报告和项目主体的实际情结合外国政府贷款政策对项目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五、审核财政还款能力或财政担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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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协助项目方与中标公司洽谈,完成项目方与外国中标方签订合同(编译中英文版合同书)

13负责落实贷款资金在国内银行转贷业务。

14、负责落实贷款到达项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