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三大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川国土资办函﹝2018﹞137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实际,专门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就围绕“三大检查”重点内容逐项自查,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实地走访和调查后,全县不存在文件要求检查的相关问题。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土地储备方面

1、是否存在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问题。按照文件要求,专门召开了局班子会议,针对土地储备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这一问题,通过金融机构(农行、信用联社)和国有企业(国资公司)等部门自身自查,不存在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问题。

2、是否存在挪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问题。我县不存在挪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

二、土地登记方面

1、是否存在重复登记并办理抵押登记问题。我县不存在重复登记并办理抵押登记问题。

2、是否存在变更土地性质登记问题。经局班子会议自查,我县不存在变更土地性质登记问题。

3、是否存在公益设施用地抵押登记问题。经不动产登记中心、金融机构(农行、信用联社)和国有企业(国资公司)等部门自身自查无任何公益设施用地抵押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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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预期收入偿债问题。截止2018年7月3日我县不存在预期收入偿债问题。

5、是否存在土地指标收入债券化问题。经相关部门联合自查,我县不存在土地指标收入债券化问题。

6、是否存在擅自扩大作价出资(入股)有偿使用方式适用范围问题:截止2018年7月3日我县不存在擅自扩大作价出资(入股)有偿使用方式适用范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