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行业乱点乱象整治方案

认真贯彻省纪委监委《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五个重点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按照中共《关于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正风肃纪”十项整治的实施意见》要求,整治当前土地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土地监察条例》、《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城市总体规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行业乱象整治行动。

二、整治范围

2020年6月5日-2020年8月31日,县城规划区范围。

三、整治内容

(一)解决遗留问题

1、在土地乱象整治中,个别户主未履行拆除义务,违建应该拆除但至今未拆除的,启动执法程序,予以拆除

2、城市功能配套设施,包括修车厂、洗车点、加水点、砖瓦厂等布局存在不规范,影响县容。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规划引领,对全县的城市功能配套设施实行统一规划布局,把县城周边砖瓦厂、修车厂、洗车点统一定点修建,对加水点实行分散布局。对房屋建设,特别涉及农村宅基地的,要严格按照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指标修建,同时必须符合县城市风貌风格。

(二)对已经审批的加强管控

根据前期行业整治工作,我局已处罚规范一批,并办理了审批手续,但还存在个别批少建多、未按城市规划修建房屋的现象。在规划区范围内全面清理新建超面积和超高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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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效机制。在巩固行业整治成果继续开展行业乱象整治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宅基地管理办法,落实责任,加强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三)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住建局、纪检监察机关、公安局、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司法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