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县电力规划和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加快电力发展完善电力保障
——关于加快我县电力规划和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加快我县电力规划和建设,确保生产生活用电安全和供用电质量,更好地发挥电力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行官”作用,进一步优化我县招商引资和县域经济发展环境。4月中旬,县政协副主席带领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调研组,深入灵地、赖坊两个乡镇开展我县电力规划和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并对其余11个乡镇进行了问卷调查。调研组在听取乡镇的有关情况汇报、察看有关线路和变电站后,于4月16日在供电局召开由供电局、供电公司、水利局、经贸局、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座谈会,对我县电力规划和建设情况作进一步研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十五”以来,我县电力规划和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这一目标,把握时机,加大投入,网架结构逐渐完善,供电能力不断增强,安全性、可靠性稳步提高,全县电力建设成效较为显著。
1、水资源得到较好开发利用。我县河流水系以九龙溪为干流,主要支流有嵩溪溪、罗口溪、罗峰溪、长潭河、文昌溪等五大支流,水力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为11.3万千瓦,可开发装机容量为9.65万千瓦。至2007年底已建成小水电站63处、装机154台80775千瓦,年发电能力约3.3亿千瓦时;目前在建电站有3处、装机8台3340千瓦;规划可开发水电站19处、装机46台9270千瓦。
2、供电网络日趋完善。至2017年末已形成了以嵩口变电站为电网负荷中心,并经嵩口坪发电厂与省网110千伏清流变电站联络,辐射全县13个乡镇的供电网络。拥有110千伏变电站两座,变电容量60兆伏安;35千伏变电站(城关变、嵩口变、大路口变、余底坑变、温郊变、余朋变、灵地变)7座,配电变压器12台,变电容量44.7兆伏安;10千伏配电变压器538台,变电容量51.5兆伏安;拥有35千伏输电线路13条、长度161.7公里,10千伏线路1300公里,0.4千伏线路941.37公里。
3、农网改造和“户户通电”工程顺利实施。农网改造于2013年8月底基本结束,完成35千伏输变电站工程投资1177万元,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投资3150.94万元,全县111个行政村电网改造面达99.1%,受益农户33877户,受益人口130832人,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降低了供电成本,减轻了农民负担,基本满足了农民群众有电用、用得起的愿望。农村户户通电工程于2016年6月竣工,项目总投入资金131.8万元,架设10千伏线路11公里,0.4千伏线路1.9公里,配电变压器8台(合计容量280千伏安),受益户数61户,受益人口217人,实现全县户户通电。
4、用电量增幅较快。随着我县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需求大幅增长,全社会用电量、统调最高负荷等指标屡创历史新高。全县用电量:2015年1.738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1.343亿千瓦时;2016年2.036亿千瓦时,比增17.1%,其中工业用电1.605亿千瓦时,比增19.5%;2017年2.394亿千瓦时,比增17.6%,其中工业用电1.873亿千瓦时,比增16.7%;2018年用电预计可达2.8亿千瓦时,比增17.0%,其中工业用电2.258亿千瓦时,比增20.6%。
5、电网规划初步形成。为使我县的电力供应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迅速提高的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供电部门在认真调研、科学测算、仔细分析的基础上,基本形成了“十一五”及中长期电网建设的思路,明确了到2020年不同时期的电网建设目标和变电设施建设计划。
6、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近年来,供电部门以“优质、方便、规范、真诚”为服务方针,以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用电需求为目标,认真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深入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全力推进“双满意”工程,初步建立起通畅、高效、快速的服务体系,为全县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创造了较好的供用电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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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增加投入,完善现有供电网络。供电部门要对现有的电网供电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对一些布局不科学、严重超负荷运行的供电线路及设备进行科学论证,尽快进行更新改造,为我县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加快城区地下电缆建设,到2010年城区主要街道实现地下电缆供电。二是加大力度建设容量充足、结构合理、运作灵活、安全稳定的供电网络。要增加投资电网改造与建设项目,加快老旧设备和变电站综合自动化改造,加大配电改造及自动化建设投入,提高电网装备水平、自动化水平和供电可靠性,实现主网调度与配网调度有效分离,完善配电gis管理系统,全面提升配电运行管理水平,做到丰余电量送得出,急需电量引得进,确保电网安全、供电可靠。
4、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意识。一要加强依法用电宣传。供电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用电知识和依法用电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突出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用电和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二要加大协调和违法打击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协助供电部门做好电网建设用地、林木、青苗赔偿、线路走廊清理等相关协调工作,公安和供电部门要联合开展打击窃电、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盗窃电能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破坏、偷盗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
5、加强领导,为电力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一是成立电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今后几年,我县电力建设任务繁重,2018年将投入2亿多元,实施220千伏龙津变电站建设、“718”110千伏变电站7条出线的改建、110千伏嵩口变电站升压开断接入和35千伏长校变电站等项目,这些项目的征地、拆迁和线路走廊建设等工作牵涉面较广、难度大,建议成立由县领导担任组长,各乡镇长和供电局、供电公司、水利局、经贸局、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电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处理电力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进展顺利并如期竣工。同时对我县电价适时进行疏导,以促进供电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二是成立专门的市政管理部门。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区将不断扩大,市政路灯、夜景等光亮工程和其它市政事务势必越来越多,规范相关市政事务管理日趋重要,建议成立专门的市政管理部门,负责路灯的安装、维护等相关市政业务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