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収储申请

天津开发区土地整理中心

土地收储流程

1.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确定收储土地,通知我中心实施收储

2.我中心报请管委会批准后委托相关测绘单位对拟收储地块实施地籍测绘工作并出具地籍测绘报告(如测绘费用超过限额,则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取测绘单位进行地籍测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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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土地收储补偿协议条款,我中心向开发区财政局相应科室请款(需提供管委会批文、土地收储补偿协议、产权人提供的收储补偿款免税代开发票等)并向产权人付款

7.产权人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注销手续,土地注销后我中心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拟收储地块的产权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包括管委会批复、土地收储计划批复、地籍调查材料、产权人提供的免税代开发票等)

8.地块收储后,统一纳入开发区土地储备库。建交局将储备土地实施出让前,由我中心向建交局房地产科提供土地收储成本(具体内容依据《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