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计划
土地和矿产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充分利用好有限的土地和矿产资源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一、“*”期间我市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发展现状
1、土地计划整体执行情况良好。“*”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总规模,1999-2004年,国家共下达我市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7841.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指标5843.2公顷;我市实际利用农转指标7841.9公顷,其中耕地5843.2公顷,无超计划利用土地现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保持稳定。1999-2004年,我市建设占用耕地7526公顷,补充耕地7526公顷,平均每年补充耕地940.7公顷,其中土地开发补充耕地3686.8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555.4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2282.9公顷,补充耕地超额完成规划指标,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大力开展“三项整治”,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8.9万公顷,保护率达85%,保证了我市粮食生产安全。
——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城镇建设和各类建设用地需求基本得到满足。1997-2004年,我市建设年均占用耕地为940.7公顷,其中城市建设年均占用耕地370.7公顷,建制镇年均占用耕地121.3公顷,独立工矿年均占用耕地133.3公顷,交通年均占用耕地181.7公顷。“*”期间,为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确保了一大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如洛三、洛界、郑洛、济洛、少洛高速,洛栾快速通道、城市西南环城高速等,这些工程的实施使我市对内、对外交通更加便捷。为拓展我市发展空间,先后顺利报批了13个城市批次用地,拓展了高新区的发展空间,保证了洛南新区建设用地,提高了我市城镇化水平。
——土地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显著提高。“*”期间,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改造中低产田等,增加了农用地数量,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同时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起到一定作用;通过开展砖瓦窑、工矿废弃地复垦、空心村治理,实施退耕还林和荒山绿化,增加林地面积,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有效提高了区内生态环境功能。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发展现状。我市矿产资源门类齐全,矿业经济在我市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地位。在已发现的76种矿产中,具有探明储量的43种,做过系统地质工作具有估算地质储量的17种,各类矿产资源(不包括地热、铀、地下水)潜在经济价值总量5793亿元。
截止2005年底,我市已开发利用的固体矿种33种,占固体矿种总数的39.2%,已开发利用的固体矿床179个,占固体矿床总数的23%,全市拥有各类矿山企业1206个(其中国有42个),年开采矿石量2300多万吨,矿产采选业年产值12.5亿元,矿产加工业年产值40.2亿元,矿业总产值52.7亿元;全市矿产开发主要集中在煤、金、铅锌、钼、硫铁、铝土矿、砖瓦粘土、石灰岩等8种矿种,8种矿产的总产值约占总量的93%;银、硅石、铁、萤石、建筑石材等也有一定的开发规模;金、钼、铝土矿、硫铁等矿产的开发已基本上实现了采、选、冶的系列生产,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开始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二、“*”期间存在的问题
1、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加剧。随着人口增长、经济社会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对土地的需求持续增长;部分县城规划面积过大,县、乡土地利用规划不合理,都造成了土地资源的紧张。
2、土地资源利用不充分,生产效率低。部分工矿企业占地面积大,一些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企业,也造成了土地闲置浪费;农村居民点用地普遍超标,现有城区、镇区均存在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现象;粮食生产仍以中低产田为主,耕地中水浇地仅占21.9%,还有相当潜力可挖。
3、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投入不足,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较低。缺乏支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扶持和鼓励政策,企业回收尾矿积极性不高;工艺技术水平落后,技术开发、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滞后,部分资源伴生共生矿种损失较重。
4、矿产资源管理与监督体制不健全。对主矿种之外的共伴生成分缺乏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和利用;监督机制不到位导致部分矿山滥采乱挖,随意破坏浪费矿产资源,钼、银、铝土矿等优势矿种,有效资源接续基地受到严重破坏。
三、“十一五”期间土地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重点项目用地;科学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规模、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最终实现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重要原则
把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放在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首位;坚持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对小于矿山最小生产规模的立项申请原则上不予批准;通过调整、改造、兼并、联合等方式对现有矿山规模小于矿山生产规模的矿山企业,在资源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开采规模,推动矿山企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开发与节约并举,以节约挖潜为重点,提高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同时促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土地合理利用。
(三)战略目标
“十一五”期间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挖掘土地利用潜力,确保重点项目用地;搞好区域开发基地建设,更加合理的布局、开采和利用矿产资源,保证土地和矿产资源能够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8333.3公顷,年均1666.7公顷。按不同行业分配的建设指标如下:城市建设占用耕地为5746.7公顷,年均1149.3公顷;县城及建制镇占用耕地为682.2公顷,年均136.5公顷;村镇建设占用耕地为159.7公顷,年均31.9公顷;独立工矿建设占用耕地1004.4公顷,年均200.9公顷;交通用地为586.2公顷,年均117.3公顷;水利设施建设占用耕地为154.1公顷,年均30.8公顷。
依据我市自然、经济、社会资源和科学技术等条件,设立矿产资源规划区62个,规划开发利用项目82个。其中:金属矿产设立祁雨沟金矿等规划区30个,规划项目42个;非金属矿产设立合峪含钾岩石等6个规划区,规划项目12个;设立龙门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区1个,规划项目1个;设立新安煤、电、铝等综合开发基地7个,通过合理规划和规划项目的实施,使我市的矿业产值达到110亿元。
四、“十一五”期间土地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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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改善土地生态经济系统。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同小流域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将生态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结合起来,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强各类工矿废弃地的复垦管理;积极绿化荒山、荒坡,推进水土保持工作,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土地生态经济系统良性发展。
4、建立有利于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及尾矿、废弃资源的管理体制。加大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供资金、信贷、税收、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继续贯彻执行现有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给相关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加强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信息引导、政策指导、咨询服务等,对综合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妥善解决。
5、强化对土地和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行政、加大执法监察,严格用地审批,严肃查处违反土地规划的行为,同时对无证采矿、乱采乱挖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建立土地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评价核标体系,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资源综合利用和资源保护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