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县规划局:

英山县宏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取得位于隧道西侧土地94.9亩商住用地,预计总开发规模约98897.00平方米,户数650户。用于英山县鸡鸣尖隧道配套工程〈宏达·新天地〉房地产项目,已获得县发改局立项批文。该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县新区改造,县城路网改建和改善人文住居环境有很好的示范效应。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特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请予办理办盼。

特此申请

英山县宏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日

第二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沈丘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

槐府六号三期工程位于沈丘县行政新区,东环路与尚德路交叉口东南角。项目三期红线内土地面积140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888.78平方米(其中27#28#建筑面积31521.15平方米,29#建筑面积36414.83,地下车库一建筑面积13952.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8772.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116.55平方米(包括人防工程),总户数372户,同时配套道路、安防、变配电、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该项目已获得县发改委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办理完成。该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县新区改造,改善人文居住环境有很好的示范效应。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特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请予办理为盼。

特此申请

河南省翰高置业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9日

第三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xxx住建局:

我公司在xxxx投资建设的

项目,已由xxx发改局同意建设。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项目用地位于,面积,希望能早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特此申请,敬盼给予办理为感。

公司名称:

年月日

第四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报告)

某某市建设规划局:

我公司计划新上一个智能鼠标制造项目,总投资1000万美元,于2009年5月16日获得市发改委立项批文(编号)。并于2009年6月16日通过拍卖取得位于市高新工业区成功路东侧永丰路南侧工业用地10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目前已邀请设计界知名设计单位–上海国匠建设设计公司进行了厂区设计,计划新建厂房、仓库、研发楼、职工宿舍楼等建筑合计600000平方米,目前建筑设计方案已完成并通过相关审批。为早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先向贵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望得到支持和相关指导。

附件:

1、立项批文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地形图

4、总平面图

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来源:城市规划博客http://,

第五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申请

(一)申请条件。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城乡规划法》第

37、38条,《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31、

35、37条

(三)申请方式: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请书示范文本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五)提示

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受理

(一)受理条件: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

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3、规划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申请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2)通过土地市场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及附图,提交《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及《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申请进行土地储备前期整理的,提交《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前期整理)》和土地储备授权批准文件。

4、《建设用地钉桩测量成果报告书》(含《建设用地钉桩通知书》和《钉桩坐标成果通知书》原件

5、测绘部门按建设用地钉桩成果及绘图要求绘制的1/500或1/2000地形图5份(用地范围涉及多个区(县)行政区划或者建设单位为多个单位的,需相应增加地形图份数)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告知内容

1、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本行政机关核发的文件除外);

2、受理条件随建设项目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在申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咨询

(三)岗位及职责

岗位责任部门:市规划委机关、市规划委规划分局或市规划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受理部门。职责:按照受理条件的标准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需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1)符合审查标准的,即时收取申请人申请材料,填写“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收件表”。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收件表”第一联加盖受理专用印章后交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收件表”第二联顺序装袋,填写移交单,转交委有关管理部门。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3)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规划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加盖受理专用印章),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受理填写“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收件表”。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日内将需要补正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逾期未告知的,申请人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收件表”即被视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立案表”。

三、审查与决定

(一)审查标准

1、实体审查

(1)确定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

(2)确定建设用地及代征城市公共用地范围和面积;

(3)确定需要同期实施的其他用地范围和面积;

(4)其它法律、法规、规章中要求审查的内容。

2、形式审查

所有申报材料

(二)审查依据

1、《城乡规划法》第

37、38条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1、对经审查符合标准的,依法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填写齐全审批流程表后,将核发的准予行政许可文件(稿)及相关材料转交受理部门统一制作正式文件;

2、对经审查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依法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填写齐全审批流程表后,将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稿)(包括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及相关材料转交受理部门统一制作正式文件,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审查、决定时限。7个工作日(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