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局请示00
制》的请示
县编委: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拟订了《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现予呈报。我县城乡规划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贯彻执行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县城乡规划有关规定和制度。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襄城县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及县政府确定的规划管理区域内规划方案的审查工作。
(三)参与区域性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参与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审查。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及县政府确定的规划管理区域内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全县村镇规划的规范、指导、监督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规划有关规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县级以上风景名胜区、风景园林规划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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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对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及政府确定的规划管理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和制止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七)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规划设计市场。制定全县规划行业科技发展和人才培训规划,指导行业技术进步。
(八)负责城建重点项目的谋划、规划技术服务和督导工作。
(九)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审定和发布相关信息数据。依法收集、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档案资料,强化城乡规划展览工作。
(十)承担县规划建设委员会和县规划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城乡规划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接待、信息、文稿起草、会议、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工作。
(二)城市规划股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交通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建重点项目的谋划,规划技术服务和督导工作;参与各类大型县政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
(三)村镇规划股
负责全县村镇规划的规范、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村镇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村庄规划有关规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四)工程管理股
负责城市规划区及县政府确定的规划管理区域内的建筑和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核算和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违法建设活动查收工作;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批后公示;指导协调规划展览的相关工作。
(五)法规股
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法规宣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城乡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指导城乡规划执法工作并监督检查;受理全县规划行政案件和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法的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咨询及信访稳定工作。
当妥,请批复。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第二篇:洛阳市城乡规划局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龙门西山生态保护和利用规划》、《洛阳新区李屯桥两侧地块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洛阳新区城市时代轴线控制性详细规划、景观规划、城市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0年11月08日17:47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经洛阳市财政局的批准,受洛阳市城乡规划局的委托,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龙门西山生态保护和利用规划》、《洛阳新区李屯桥两侧地块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洛阳新区城市时代轴线控制性详细规划、景观规划、城市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0]341号。
二、招标项目:《龙门西山生态保护和利用规划》、《洛阳新区李屯桥两侧地块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洛阳新区城市时代轴线控制性详细规划、景观规划、城市设计》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具有同类项目的规划设计经验。规划编制团队须由5人以上组成(含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调研论证阶段必须在洛阳市当地进行实施。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1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0-11-08起至2010-11-23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0-11-29上午09:3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齐先生0379-6321263563205572(传真)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11-8
第三篇:南阳市城乡规划局加强规划管理南阳市城乡规划局加强规划管理,提升规划
设计工作
为加强规划管理,提高该市城乡规划设计工作的质量水平,该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对照城市规划资质等级与标准要求,对市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方城县规划设计室、社旗县规划设计室、新野县多维测绘有限公司、唐河县宏图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西峡县规划勘测设计室等六家设计单位进行审核后,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丙级规划资质申请,从而促进地方规划设计工作的开展。
摘自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2014.04.22南阳市城乡规划局
第四篇:伊春市城乡规划局事迹材料伊春市城乡规划局事迹材料
几年来,伊春市城乡规划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强依法行政这一重点工作,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科学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不断强化依法规划、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促进了城市规划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建设系统文明单位标兵”,“全国城市规划管理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行业“十佳文明示范单位”,2007年被省文明办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03年至2006年连续4年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城市规划管理先进单位”、2005年,被国家测绘局评为“全国
四、五普法先进单位”,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建设系统
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全省建设系统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今年被省建设厅选为推进全省规划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唯一的起草的单位。并于2007年8月1日-8月4日在伊春召开了全省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示范文本》工作研讨会。
一、领导重视、带头学习,切实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多年来,规划局党组对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把行政执法工作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从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
方案和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入手,积极参加由建设部、省建设厅、市法制办及我局组织的各种法规和业务培训班。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规定每周安排半天时间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集中学习辅导和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同时还制定了学习考勤制度和学习考试制度,并与年终评选先进科室和评模选优活动挂钩,根据综合表现兑现奖惩。几年来狠抓了《建设行政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省、市领导关于依法行政的重要讲话、国家行政学院编制的《行政许可法》解读光碟的学习,要求每人都有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文章和定期对职工进行考试测评,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补考。同时,还利用法律法规学习园地开展了法律法规每周一题活动,规划局职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温故而知新,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使全局职工对涉及本职工作的法律、法规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二、强化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多年来规划局党组班子非常重视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提高,在单位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提出不能压缩学习、培训费用。对专升本、本升研及参加注册规划师考试的人员,单位不但大力支持,还为拿到毕业证书和注册规划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核销所有学习费用,并对考上注册规划师的
人员给予奖励。为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每年都利用工作量较少的季节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法规和业务知识,局领导和有关业务科长、注册规划师亲自讲课。《行政许可法》颁布伊始,聘请市法制办宋广秋副主任为全局职工做了专题讲座。《公务员法》颁布后,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戚建锋同志为全局职工做了专题辅导讲座。在2005年冬季培训时,又结合学习贯彻《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行政处罚程序、案例和法律文书的撰写做了专题讲座,为了提高各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领导和技术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2005年规划局举办了一期“伊春市城市规划管理人员培训班”,各县(市)、区建设局局长和主管规划业务工作的领导、技术人员共37人参加了培训。分七个专题进行了讲座。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使全市规划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规划局职工中有5人考取了国家注册规划师,两人考取了国家注册建筑师,目前在全局职工中已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三、建章立制、简政放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几年来,规划局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契机,大力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重点抓
了如下四项工作: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管理格局。按照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要求,他们结合工作实际,找准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为有效开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依法行政,大力推进办公公开化制度和“阳光规划”工程的实施。他们制定了办公公开化制度,公示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即“六项制度”公示;单位工作职责、科室工作职责、工作人员职责公示;规划审批办法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公示。以上公示内容都通过政府信息网、伊春日报等新闻媒体和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结合推行“六项制度”,要求负责建设项目受理的科室印制了《建设项目申请须知》、《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相关手续一览表》等宣传材料,对申请和咨询规划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告知项目受理条件和规划审批程序;对于涉及两个以上业务科室办理的建设项目,他们设专人无偿代办,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报件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务公示制度》、《规划工作承诺制》,按照制度要求,将工作职责、规划审批条件、依据、程序等在政府政务信息网上向全社会公布,还就具体规划业务进行公开承诺,正式受理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核发《选址
意见书》,接到建设用地规划或建设工程规划申请后分别在3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备放线条件的,接到放线申请后3日内完成放线工作。在4月1日至10月30日这段建设工程施工的黄金时期,局领导和工作人员无公休日,做到随时提供服务。如对上甘岭伟帝北药公司、汤旺河瑞华石林渡假村、伊春中心城“4s”店等十几个招商引资项目,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技术人员现场办公,在受理材料基本齐全的情况下,不分节假日随时出现场,随时召开例会,以最快的速度为其办理了规划审批手续,为建设单位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受到建设单位的好评。为了规范行政行为,规划局还制定了规划设计“四不做”、规划审批“四不批”、规划放线“五不放”规定。这些制度和规定,有效规范了规划行政执法行为。四是严格考核,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规划局把这项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在2005年黑龙江省建设系统和伊春市开展的端正政风和行风,工作优化发展环境评比中,规划局被评为“最佳单位”,被市政府评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
目前,规划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基本做到了法规成体系,管理成网络,有力推进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全局各项工作已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
科学化的管理轨道,他们有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锐意进取的开拓精神,再攀高峰、再创佳绩,以更优异的工作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五篇: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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