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代表县政府办理土地收回、收购、征收等土地储备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置换等交易业务,和管理土地
一、二级市场管理。
二、服务内容
1、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交易;
2、土地转让交易;
3、土地储备。包括。征收、收回、收购、置换等。
三、服务对象
土地使用者和咨询者等。
四、服务承诺
(一)围绕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中心,积极主动做好本中心的各项业务工作,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保障政令畅通。
(二)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至上的理念,全力推行“六项服务”、“六个一和六个不让”,为业务对象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第二篇:塘沽区土地储备开发服务中心塘沽区土地储备开发服务中心
塘沽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是受塘沽区政府委托对全区土地资源实施收购、储备、整理、经营和组织交易的唯一机构,于2000年4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塘沽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中心编制32人,内设“五部一室”,即:综合办公室、储备一部、储备二部、开发部、交易部、财务部。
招聘职位:主任助理(挂职)1人
岗位简介:
1)协助主任负责对辖区内国有土地按计划统一实施收购,开展土地储备,提供可出让土地。
2)协助主任负责对收购储备的土地实施前期开发整理,形成土地资金测算平衡,完成土地出让及城市规划调整的前期准备工作。
3)协助主任负责统一实施集体土地的征用,办理全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征用地过程中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拟定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协助主任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全区使用权交易前期报批、备案、并协助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交易工作,收取土地交易有关手续费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后期相关工作.建立土地有形市场并为交易双方提供咨询及委托代理服务。
学历及专业要求:博士研究生,土地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等土地相关专业
待遇:5000元/月
第三篇:区土地储备中心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区土地储备中心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及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推进党支部组织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努力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土地储备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稳步推进党组织党务公开,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2、坚持发扬民主,全员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
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努力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既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又慎重稳妥、讲求实效,力避形式主义和“一阵风”。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方式应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坚持统筹兼顾,力求创新的原则。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资源共享、内容链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二、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门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群众反映的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二)党务公开的范围。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公开的对象包括所属全体党员、本单位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等层面。
三、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参照区委制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报经中心党支部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
3、收集反馈。活动中,注重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和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二)党务公开的方式。党务公开方式应本着简便易行、灵活多样、勤俭节约、便于监督的原则,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在公开方式上,采用会议、文件、信息公开平台、博客等形式进行公开。
1、适合在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会议、文件传阅等方式进行公开。
2、适合向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通过会议、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合向部分党员公开的内容,按规定程序向相关党员公开。
3、适合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通过党建网站(网页)、
信息公开平台、博客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时限。党务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
1、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对象等情况;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承诺内容;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系方式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等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表彰情况;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
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31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安排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8日—11月31日)。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我中心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各项制度,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并建立党务公开载体。
(三)规范完善阶段(12月1日以后)。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做好迎接区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党务公开检查验收工作。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xxx局长xxxxxx
六、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xxx办公室负责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