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农经发〔2007〕14号)及省农业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皖农经〔2007〕18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目标,以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违法违纪行为为重点,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重点
(一)检查农村土地延包后续完善情况,依法纠正农民土地经营权不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户、土地承包合同未签订到户的问题;
(二)检查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的情况,依法纠正违法收回和调整承包地的问题;
(三)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依法纠正土地流转不规范,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的问题;
(四)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的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依法纠正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
(五)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情况,依法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六)检查农村土地信访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方式、效果,依法纠正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职能部门不作为、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
(七)检查农村土地征占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以各种名义变相征占农村土地问题;
(八)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的机构、人员的落实和其他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三、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基本解决目前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主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落实。完成延包扫尾工作,消灭少数村未签订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未发放到户的死角。到2007年底,各乡镇、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发到户率达到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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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成立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委、国土局、监察局、民政局、纠风办、信访局等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委,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县农业委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牵头和组织协调,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治理的相关工作;国土局负责征占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治理中纠正侵害农民权益行为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等工作;监察局和纠风办负责组织查处农村土地承包违法违纪行为和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行为;民政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相关事务;信访局负责落实信访责任制,加强督查督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乡镇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配合。对土地信访高发、土地纠纷频发的乡镇村,要重点监控,限期解决。
县政府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对治理期间违法违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将给予直接责任人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切实纠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