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辽宁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的探讨
关键词:省管县;财政体制;财政转移支付
一、辽宁现行市管县下的财政状况
(一)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税源分布不均衡改革开放初期,辽宁经济一度走在全国的前列。随着体制的转轨,在全国的排名逐渐走下坡路,目前已经和先进省份之间拉开了不小的差距,而辽宁县域经济同先进地区的差距更大。从总体看,辽宁县域经济规模依然偏小,比重偏低,财政自给率低。2009年,辽宁省44个县(市)财政一般预算收人平均仅为一般预算支出的46%,另54%要靠上级补助维持正常运转,财力基础相对薄弱,对省市级预算依赖性强。
(二)县级财力自给率低,财政困难从县乡财政与省市级财政关系看,省、市级政府在中央财政集中一部分财力的基础上,对共享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进行了分成,又对县乡财力进行了集中,县乡基层财政收入比重一般为20%左右,可供支配的财力过少。省级以上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卫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及科技投入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很少,基本由县乡财政负担。在对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的分担比例上,省、县、乡分别为11%、9%、78%,而美国在中央、州、地方政府对基础教育经费的分担比例为6.2︰48.3︰45.5,法国中央政府分担68.4%,奥地利中央政府占67%,是教育经费的主要提供者。因此,辽宁省的这种体制下容易形成财权上移,事权下移的情况。
(三)各地区财力差异大辽宁县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辽宁各县经济规模差异较大。经济总量最大县是最小县的21倍。中部地区县经济规模是西部县的2.73倍,是东部地区县的2.25倍。二是辽宁各县的经济效率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人均gdp最高的县是人均gdp最低县的8倍。中部地区人均gdp是西部地区的2.37倍,是东部地区的1.56倍。从有关资料可以看出,辽宁各县的经济效益差异显著。中部地区县人均实现财政收入是西部县的
2.1倍,是东部县的1.5倍。
(四)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问题较多从全国的情况来看,专项转
移支付资金存在管理的先天不足,辽宁省和全国一样,这一问题也没有得到根本上的解决。一是项目安排缺乏透明度,或因为项目前期的论证不足,导致项目低效或无效浪费的现象随处可见;二是资金分配具有随意性,目前并没有一套很科学的方法准确计算项目所需的资金额度,造成资金超额列支,使用随意,甚至流失严重;三是挪用、截留、挤占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各级政府或政府各部门对专项转移支付的理解和认识存在着很大分歧,协调性很差,造成了资金上的浪费问题。
(五)个别地区存在“市刮县”、“县刮乡”的现象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由于一些地级市本身城区的经济体量较小,靠自身财力不足以每年拿出几个亿的资金养地级市一级的庞大机构,只好向下面的县市“抽血”,对上则截留各种资金。
二、辽宁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利弊分析
(一)省管县财政体制的有利影响
1、增强了省级统筹发展和宏观调控能力。省里可以有更大的资金调度权和把握全局发展、协调理顺各种关系,对于统筹城乡的协调发展尤其是县乡经济的发展将会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2、增加了县级的话语权。县与省对口部门之间的直接联系,无疑会增加县的话语权,使县乡所关切的问题及面临的困难能够及时准确地向省汇报反映,纳入省的议事日程。
3、消除了“市压县”、“市刮县”的现象。省管县,去掉了地级市这一中间层,对于财力弱小的地级市所辖县(市)而言,可以消除“市压县”、“市刮县”的现象,增加县级的财力。
4、提高了办事效率。省里的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补助资金将直接分配和下达到县,从而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省管县财政体制的不利影响
1、增加了省级财政的负担。在过去的财政体制下,省、市、县之间的收支划分、项目报批、补助申请、收入分配等都由市一级对省办理,省级财政只需面对十几个地级市。而运行省管县的财政体制后,同省级财政部门单独算账的主体一下子增加了四十几个,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运行机制,容易出现失控的局面。同时,县(市)的资金日常使用情况也要由省进行监督,同样会耗费省里很多精力。另外,由于一些县(市)距省城较远,往来增多,难免增加财政管理成本。
2、“省管县”财政体制与“市管县”行政体制可能会发生冲突。
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体制与行政体制、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的问题,市县关系难以协调,与现行法律规定也有冲突和矛盾。二是实行省管县(市)财政体制后,市对县(市)的财政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报表汇总等方面,这些职能都是软约束,缺乏硬指标,工作开展难。三是市级承担的区域性公共管理事务与公共产品供给的成本难以得到补偿。如对涉及多个县(市)的抗旱排涝、卫生防疫、科技推广、水利建设、环境保护等,缺乏必要的引导和支持手段,事业经费支出难以统筹到位。
3、不利于财力弱小的地级市的发展。对于自身财力较弱的地级市而言,由于原来可以利用市管县(市)的便利使资金分配更多的向城区建设倾斜,而省管县后市不能再从县(市)获得利益,无疑会增加这类市的财政困难。
4、给县级财政工作带来了挑战。目前的省管县财政改革还没有真正涉及行政体制问题,在行政关系方面,市与县仍属上下级关系,市将继续履行部分财政监管职能及其他职能。这样,县(市)既要主动维护使用对省一级部门的话语权,还要维护与市领导部门的关系。县里的工作需要两面周旋和汇报,哪方面都不能忽视,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三、辽宁省管县财政体制模式选择我国目前共有22个地区实行了财政体制上的省管县,从已经实行和正在运行的省管县情况看,大体有行政管理型、全面管理型、补助管理型三种类型,辽宁省也在一些县实行了省管县的试点工作,并不断的总结着经验。
(一)全面管理型模式根据2009年6月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精神:到2012年底前,力争在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全面推进省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先期需将粮食、油料、棉花、生猪生产大县纳入改革范围。省管县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使目前的市、县在财力上脱勾,让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根据中央精神,辽宁省管县财政体制应选择全面管理型模式,即由现在的补助型向全面管理型过渡,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均实行省对县直接管理。
(二)有重点、有步骤的全省铺开根据辽宁省自身的情况,应先在条件符合的地区推进全面型的财政省管县体制,如在除沈阳、大连、鞍山之外的其他地区率先推进省管县,使市和县平等面对省财政;
时机成熟时可以在沈阳、大连、鞍山也推行财政上的省管县,在一些地区推行行政上的省管县。
(三)适当增强省级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省级要提高自身的统筹和宏观调控能力,以平衡、协调、监督跨区域的收入、支出、债务及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真正能够合理配臵资源,缓解县(市)财政困难,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增加地方财力。同时,权力下放和管理监督要同步进行,防止出现资金滥用和腐败问题。
(四)努力提升县级自身的发展的能力省管县意味着县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区域将被赋予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其核心是谋求县域经济的更大发展。要求县(市)级应努力提升自身发展经济的能力,只有自身具备了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和实现总体财力增长的能力,才能抓住时机,促成发展。
四、辽宁省管县财政体制运行模式
(一)一般收入划分体制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包括:中央返还跨省总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哈大铁路建设期间的税收,省级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及其他收入。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包括:属地管理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40%、个人所得税40%、营业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烟叶税、其他税收收入,市级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及其他收入。县(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包括:属地管理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40%,个人所得税40%,营业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烟叶税、其他税收收入,县(市)级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及其他收入。
(二)共享收入划分体制共享收入全部下放到市县,形成市县的固定收入,重新划分省市收入。原省市共享收入实行总额分成,省对市上解财力增量部分实行40%返还。上解收入按2008年各市上解基数和2006年至2008年共享收入的年均增长率确定。2009年省对各市的基数,各市基年上解基数占基年省市共享收入的比例即为分成上解比例,一市一率。省对各市上解的共享收入实行增量的40%返还政策,即本年上解数减上年上解数乘40%。
(三)支出划分体制省级财政支出包括省级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安、教育、科技、文化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环境、
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采掘、电力、信息、粮油物资管理、金融监管、地震灾区重建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其他支出、省对下的转移支出等。市级财政支出包括市级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安、教育、科技、文化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环境、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采掘、电力、信息、粮油物资管理、金融监管、地震灾区重建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其他支出、省对下的转移支出等。县级财政支出包括市级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安、教育、科技、文化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环境、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采掘、电力、信息、粮油物资管理、金融监管、地震灾区重建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其他支出、省对下的转移支出等。
(四)转移支付及补贴除按规定需市统筹外,对县的补助金一律补助到县。以2009年为县上解省共享收入“增量返还”决算数为基数,2011起省对各县实行定额财力补助;将县上划中央的两税返还系数提高到1︰0.5,相应增加的返还财力由省和市各负担0.2和0.1,省承担的部分通过省对县转移支付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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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跃.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性行业可持续发展[j].辽宁经济,2006(5).(作者单位:沈阳大学计财处)
第二篇: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是确定县、镇两级预算收支范围和管理责权,,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wenmi114.com正确处理县、镇两级预算之间分配关系的一项基本财政制度。其主要内容:一是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二是划分各级预算收支范围;三是确定各级预算收支平衡办法;四是明
确各级预算管理权力和责任。其实质是正确处理县、镇两级政府在财政管理上集权与分权的关系。
本文通过对××县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与实施的回顾与分析,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与宏观形势变化的实际,试图寻求作为中国最基层两级政府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与途径选择。
一、对我县前六轮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回顾
自年我县建立乡镇财政以来,到目前先后经历了大大小小共六轮县对镇财政体制的实施和调整。从“以收定支,超收分成,支出包干”、“核定基数,递增包干,超收分成,收支挂钩”、乡镇“撤扩并”时对原基数进行的归并、完善,到在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与县对镇财政补助、与镇财政既得利益相挂钩的“一保两联”政策、到“划分税种,递增上交,收支挂钩,超收全留,歉收全赔”,再到现行在中央、省实行所得税分享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背景下分类制定的“划分税种、确定基数、收支挂钩、确保既得、超收全留”和“划分税种、比例分成、支出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
通过前六轮县对镇(乡)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解决了“分灶吃饭”的问题,基本明晰了各级的权责,改善了各镇的财政状况,有效地调动了全县上下发展经济、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对促进全县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一是规范县与镇(街)的财力分配关系。通过县对镇(街)财权事权的合理界定,确立了镇(街)的地位和职能,促进了镇级政府新理财观的形成,使镇(街)政府真正成为有职有责有权有财的政府,对调动各镇(街)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发展镇级经济特别是山区镇优惠体制的实施对全县经济持续均衡的发展、推进小康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财政收入总量增长迅速且收入结构不断优化。由于镇级收入占全县收入左右,通过财政体制的杠杆调节,镇级收入快速增长,使我县的财政总收入也同步增长,“九五”期间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其中镇(街)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也由年的提高到年的。三是镇街财力明显壮大。通过体制激励和平衡,镇(街)可用财力占全县的比重收年的提高到××年的,绝对额已突破亿元,年均增长。镇街可用财力逐步壮大,为镇街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省对县财政体制的调整及我县“保优争强、统筹发展”工作目标的确定,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面临新的课题,再加上现行体制将于××年底到期,如何适应改革形势,把握新一轮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已成为我县财政管理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新一轮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分析
新一轮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有其深远的时代背景和政策影响。
(一)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影响。
⒈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目前国家对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进行了改革,超过省核定的退税基数外的出口退税,我县财政将负担。由于近年来我县外贸出口发展势头较快,从××年,出口贸易增幅分别为、、、,呈连续高位增长态势,预计××年县财政要承担财力亿元。预计以后年度一般贸易出口增幅均在以上,由此出口退税绝对额过大,且财政收入获得的财力增长远远抵不过出口贸易增长带来的退税数额的增长,造成原有的财政支出结构发生巨变,从而直接影响到县镇利益分配格局,对县镇财政体制的设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⒉省对县财政体制的调整。××年省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的通知》(浙政发号),进一步明确了县级政府事权和财权,这是继中央所得税分享改革后的又一次财力调整,根据该财政体制,原属我县的钱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全部上划省级。因此××年影响我县地方财政收入万,这对现行的县镇财政管理体制也提出了新的调整要求。
⒊农村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年农村税费改革初出台时直接影响我县可用财力万元,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年再出台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又直接影响我县可用财力万元,这为确保改革后农民负担减轻、不反弹,确保镇(街道)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此需要支付的改革成本也显而易见,这又对县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提出了新要求。
(二)适应加快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需要
⒈推进城市化,加快一流县城建设的需要。年县行政中心迁址柯桥,随着“两个一流”目标的确定,和“一主三副二群”县域城市体系的基本确立,城市框架进一步拉大,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形象进一步改善,要求县财政集中财力加大对县域中心基础性、公益性设施投入的需求也日益增
多。据统计。—××年—月,我县对县域中心的基础性、公益性设施投入累计已达亿,其中财政安排亿元。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要求县财政加强调控,提供更多财力支撑的需求也日益高涨。
⒉贯彻“保优争强、统筹发展”工作目标的需要。财政管理体制的设立和完善应紧紧围绕县委、县府提出的总目标,运用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充分调动镇街发展经济、培育税源的积极性;按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三有一化”、“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等改革,重点保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新型合作医疗、城乡困难孤寡老人集中供养等大社保体系的构筑,保证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支出。
⒊贯彻“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上级对教育、卫生管理体制实行“以县为主”的改革要求,在教育上,我县已确立“全县统筹、以县为主、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在农村公共卫生上,“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也在逐步深入贯彻。因此,合理界定县镇两级政府之间事权财权,充分调动县镇两级政府共同办社会事业的积极性,需要对现有县镇财力分配格局作适当调整,以确保上级相关改革政策顺利贯彻到位。
(三)促进镇街经济持续、协调、有序发展的需要
⒈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依然存在。由于历史的、地域的诸多因素影响,平原镇与山区镇之间的发展差距仍客观存在,镇与镇之间财政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一些欠发达的山区镇组织收入难度很大,由此带来可支配财力较少,四个山区镇地域面积占全县,辖区人口占全县的,但组织收入只占全县镇(街)的。虽然在前轮体制中作了适当倾斜和平衡,但积累性问题的解决还需有一个稳定的政策,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治本之策是调整利益分配格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从财政工作上,要全面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各项指标和财政收入完成情况,重新确定财力分配和转移支付格局,进一步完善县镇财政管理体制。同时寻求建立一种更有效的激励机制,促使经济发达镇(街)有更快的发展速度,并有更多的财力贡献。
⒉收入级次划分尚不准确合理。一是县行政中心迁址给县城中心带来无限商机,推动了三产发展和经济的增长,税收收入也有了新的增长点。二是但由此部分镇(街)因利益驱动,各自出台一些奖励政策,从县内其他地区“引进注册”房产企业,既妨碍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也造成县镇两级政府可用财力的流失,影响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和预算的严肃性;三是技术原因,未能将国税部门征收的新办企业所得税纳入镇参与体制分成收入,使该部分地方财政收入贡献在对镇的财力分配上得不到体现。
⒊现行街道财政体制中事权与财权设置尚不对称。年县府调整城区行政区划后,将原城区的三个镇调整为四个街道,在财政结算上作为过渡仍参照镇财政体制,这对于街道职能的顺利实现、城区维护管理和城市社区化建设等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持。但事过年,现行街道财政体制中的问题也凸现出来,街道与镇之间行使政府职能有所不同,一定程度存在街道事权与财权设定不对等;即使街道之间,在综合经济实力、财政收入、财力分配等方面也存在差距,事权也不尽一致,如果县里不作调控将不利于街道间平衡、协调发展。这种事权分配上差距导致的不合理,需要通过调整财政管理体制予以解决。
三、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和方向
财政体制调整涉及县、镇(街道)的财力分配、事权的划分和既得利益的调整,由于受上述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制定调整方案中存在着许多改革难点,主要有:
(一)事权和财权如何进一步合理划分
事权和财权关系问题上,事权划分是财权划分的前提,以事权为基础划分各级财政的收支范围及管理权限,是建立完善、规范、责权明晰的分级财政体制的核心与基础。由于种种因素制约,在前几轮的财政体制方案中并未真正解决好这个一直困扰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问题。由于县镇两镇政府的事权不清,职能范围边界不明,这使划分各级政府的财力缺乏科学依据。一是街道的事权与财权如何界定。从街道办事处承担的政府职责来看,其主要职责是在政府的领导下加强街道居民工作,搞好社区管理与服务,密切政府与居民的联系,保持基层的稳定,财政应保障其支出的需要。但街道办事处不是一级政府,只是政府的派出机关,是否必须通过设立街道一级财政的方式来解决。二是目前我县已确立了“全县统筹、以县为主、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管理体制,但在义务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方面仅仅规定了由县、镇(街道)共同负责办学和管理,对事权和职责未作具体的划分。三是××年国家出台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后,面对日益增加的地方财政负担,县、镇两级如何合理分担等。上述未确定因素都给县、镇如何合理划分事权和财权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调控与激励如何进一步科学设置
激励与调控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激励政策需要较大的财力分配来调动镇街发展经济、培育财源,节约支出的积极性,满足镇街对财力分配上较高的期望值;而实现全县“保优争强、统筹发展”的工作主题,又必须增强县级财政的调控能力,集中财力保障公共财政向全社会覆盖的支出需要。激励政策的实施能通过发挥镇街主观能动性,发展经济,做大做强综合财力,使增强县级调控能力得到财力保证,同时县增强调控能力后,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面,使全县得到持续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如何在激励政策和调控政策中找到一个较好的结合点,成为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制定中的重点和难点课题。
(三)引导和监管如何进一步有效把握
镇财政作为镇一级政府的财政,应向同级人大负责。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镇财镇理”的原则,县级财政部门对其主要起到业务指导作用。虽然我县已全面推行同级人大对预算早编、细编、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以强化预算管理,但目前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镇人大对财政支出监督管理尚未完全到位。加强财政监管,对财政资金的绩效追踪、监管评估机制的建立等一直是尚待破解的难题。如何通过业务指导、制度引导、加强监管、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并把,财政预算更好地纳入法制化轨道,已成为县、镇财政急需共同解决的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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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债务财政”。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负债规模已开始急剧膨胀。银监会资料透露,到2009年6月末,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以下各级政府设立的平台公司合计达8221家,其中县级政府平台公司4907家,银行对这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总额达8.8万亿元,贷款余额超过5.56万亿元,几乎相当于中央政府的国债余额。而据估算,200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在11万亿元左右,相当于2009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3倍。地方政府过度举债可能带来六大巨大危险:开创地方政府举债大兴土木的先例;成了地方官员为自己政治前途而大上政绩工程的资金来源;政府举债的政绩工程已成为经济浪费的样板;与权力资本合谋形成腐败的土壤;政府债务成因复杂、清偿难度大,已影响了地方政府的执政形象,进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政府债务最终“埋单者”只能是广大老百姓、每位纳税人。
可见,事权与财权不对等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不过应当明确的是,基层财政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不是分税制造成的,恰恰相反,是由于分税制不到位。只有完全、彻底的分税制才是我国财税改革的科学与理想的模式。以事权与财权对等为核心的新一轮分税制完善和
改革能早日启动,才是中国经济有可能走上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