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受汪恕诚部长委托,我代表水利部,从三个方面汇报我部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准备和修编工作总体安排情况。

一、综合规划在流域治理开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世纪*年代初期,新中国百废待兴,针对我国水旱灾害严重、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特别是19*年淮河大水和1954年长江特大洪水等洪涝灾害造成的巨大损失,为了兴修水利,防治水害,党中央、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一轮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现有的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等大江大河流域综合规划,就是在*年代编制的规划基础上,分别于80年代末、*年代初编制完成的。其中长江、珠江、海河、松花江和辽河流域综合规划由国务院先后批复实施,黄河、太湖流域综合规划通过了原国家计委和水利部组织的审批或者审查,淮河流域综合规划虽未审批,但其主要内容已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中全面反映,确定了治淮19项骨干工程的建设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十分重视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了大量流域综合规划工作。据初步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编制完成的各类流域规划达800多部。流域综合规划在指导流域综合治理、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污染防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长江三峡工程、黄河小浪底工程、淮河临淮岗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都是在流域综合规划的指导下建设的,在防洪、发电、供水等领域发挥或将发挥巨大作用;塔里木河、黑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等规划的实施,遏制了当地生态与环境恶化趋势,有效地恢复和改善了流域生态与环境。

随着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河流状况的变化以及治水理念的革新,现有流域综合规划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七大流域综合规划的编制距今已近20年,大部分规划的基础资料已过时,规划期已满;二是当时的规划重点主要围绕重大工程建设开展,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流域的管理等工作重视不够;三是对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认识不足,涉及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方面的规划内容不多;四是随着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划定、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要求流域综合规划与之相协调和衔接;五是流域综合规划滞后于有关专业规划,难以合理规范和有效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导致一些地方水资源过度开发、水能资源无序开发,特别是部分地区的”跑马圈河”,严重影响流域水资源综合效益的发挥,造成对流域生态与环境的破坏。因此,尽快启动、全面开展新一轮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已成为当前水利工作的一项迫切任务。

二、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主要内容

*年3月,根据温家宝总理有关批示精神,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修编长江和西南诸河综合规划问题有关意见的报告》。之后,我部着手规划的前期准备,开展了调查研究,召开了专家研讨会和工作座谈会,对如何做好新时期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修编思路、工作重点和总体要求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本次修编工作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规划的指导思想

新一轮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将转变以往流域综合规划以重大工程论证为主线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维护河流健康,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规划修编的主线。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统筹协调好流域兴利与除害、开发与保护、整体与局部、近期与长远的关系,安排好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各项任务,规范和加强政府对流域涉水涉河事务的社会管理,实现流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减轻洪、涝、旱等灾害损失,促进社会的和谐及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流域综合规划的定位和作用

本次规划修编要突出流域综合规划的法律地位,按照新《水法》的要求,进一步强调流域综合规划是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是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等水事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政府实施流域管理和水资源管理的基本依据。因此,由政府主导编制的流域综合规划,应该成为统筹流域协调发展、维护河流健康的行动指南,成为统领和指导各专业规划的纲领性文件,成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的实践基础。

(三)关于流域综合规划修编要点

本次规划修编,在参照国家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的基础上,要重点突出以下修编要点。

第一,系统分析全球气候变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导致流域下垫面改变,对流域洪水、干旱、水资源、生态与环境以及河流情势的影响,研究流域面临的重大水问题。第二,在满足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要求,维护河流健康的前提下,科学分析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第三,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和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依法划定流域内各类河流河段的功能区划,合理确定不同河流和河段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功能定位。第四,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防洪、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流域防洪形势和防洪能力,水资源条件和水环境状况,合理确定流域防洪、除涝、水资源保护、供水、灌溉、水能开发、河流生态、水土保持、航运等规划目标。第五,科学论证新形势下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关于洪水防治、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能开发、河流生态、航运等方面的重大关系。第六,统筹考虑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各项规划目标,合理提出新形势下流域综合规划及防洪、供水、水能开发、水资源保护、航运等专业的规划布局方案。第七,根据流域各类河流河段的功能区划,发挥政府对流域涉水涉河事务社会管理职能的要求出发,研究提出加强流域社会管理的政策措施。第八,系统分析修编后流域综合规划的实施对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的影响,综合评价规划实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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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规划协调机制

修编流域综合规划是我部的一项重要职责,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规划的指导和部际间协调,建议由我部牵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交通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中国气象局等部门,建立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规划修编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对规划的意见。各流域机构要牵头建立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区域协调机制,请流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加强与省际间的沟通和协调,协调解决省际间的有关重大问题。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修编流域综合规划事关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需要各地、各有关方面支持和配合。我部将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的指示精神,把流域综合规划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抓紧抓好。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部门要高度负责,全力以赴,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圆满地完成好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