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一、项目经理是劳务用工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负责贯彻执行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亲自监督本项目工资支付工作,亲自组织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务争议

二、工程项目严禁违法分包、转包,进场劳务人员必须与劳务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三、进场民工必须具备单位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劳务工须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必须接受劳动安全知识、企业和项目部规章制度、专业技术知识等培训、严禁未经培训上岗作业。

四、劳务分包纠纷解决程序。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协商→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协商→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班组长组织协商→项目经理组织协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委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用工纠纷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严禁任何一方采取违法手段解决纠纷

七、劳务单位必须每天对现场劳务人员考勤,并报项目部备查

劳务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结合本工程规章制度,采取对每月发放生活费和工资结算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挂钩的办法,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班组每月必须在月底到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申报核实月度工作量,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签字认可

二、工作量核实后各班组必须到工地主管,安全员,质量员(或施工员)签字。(分管内容:分别为场容场貌、文明施工、安全、质量)。

三、办齐上述手续后,由项目经理核定金额签字交班组长在项目部监督下发放给农民工

上述规定各班组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以免延误发放工资。

第二篇: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企业用工管理制度

一、项目经理是劳务用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亲自监督本项目工资支付工作,亲自组织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

二、工程项目实施劳务分包,依法分包给相应资质的劳务单位施工,严禁违法分包、转包,严禁私招滥雇。进场劳务人员必须与劳务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三、进场民工必须具备单位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劳务工须年满18周岁。必须接受劳动安全知识、企业和项目部规章制度、专业技术知识等培训,严禁未经培训上岗作业。如现场需要劳务单位加人,劳务单位必须在项目部的监督下公开对外招聘符合要求的劳务工。

四、劳务分包纠纷解决程序。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协商→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协商→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班组长组织协商→项目经理组织协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劳动仲裁委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用工纠纷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严禁任何一方采取违法手段解决纠纷

七、劳务单位必须每天对现场劳务人员考勤,并报项目部备查

北京城建集团杭州亚包工程总承包部

第三篇: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促进劳务队伍和劳务工的稳定,打造和谐平安项目,尊重劳务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务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务队施工生产积极性,推进项目的施工进度,确保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结合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项目部成立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作具体的分工,明确各人的管理目标和责任

2、对进场的劳务工进行逐一登记,将本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录入劳务工《花名册》,将劳务工身份证及《花名册》一并交项目部财务科存档

3、劳务工自进场之日,用工单位应明确其工作及工资标准,并按项目部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资料备案

4、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用工单位合法用工。对于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活动。

5、用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劳务工的考勤,对劳务工每日出勤情况进行逐日登记,作为当月劳务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6、项目部不定期的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劳务人员往来情况进行核对,对工程施工中新增人员和辞退人员及时更改变动情况,实行劳务人员动态管理

7、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劳务用工单位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现场配备急救医药用品和急救人员等。每周定期对农民工宿舍进行内务检查,改善并保持农民工有较好的生活休息环境。

8、对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署劳动合同情况要定期检查,督促、协助劳务用工单位对每一个劳务工工资的发放

9、项目部监督并协助用工单位,根据每个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和考勤记录,做到“月支付、季结算”。工资发放时工资表上要有劳务工本人以及班组长签字,不得一人代签代领。同时用工单位加盖公章,并定期公示工资发放情况。部分现金发放工资的应留存发放时的影像资料。

10、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11、项目部要不定期的组织对劳务工的技能培训,劳务队长和特殊工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不定期的组织专业人员或外聘教师对劳

务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讲授施工规范、工种操作要求和取证培训等,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案。

12、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防护,确保工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按要求督促工人做好个人施工中的安全防护,杜绝违章作业现象。

2013

**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年5月

第四篇: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充栋盈车

施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劳务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施工队伍劳务用人的整体绩效

2.适应范围

用于项目公司(部)所有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非全日制用工。

3.管理办法

3.1劳务队伍的选定

3.1.1项目公司(部)根据项目管理规划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务队伍和劳动力需求数量和操作时间;

3.1.2劳务队伍的选择要考察。⑴、通过现场观摩考察劳务单位或队伍的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⑵、通过其他途径考察劳务单位或队伍的不良记录;⑶、考察相关人员的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的确认。

4.劳务合同管理

4.1、首先要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4.

2、《劳务分包合同》样式应参照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置地公司相关合同范本;

4.3、《劳务分包合同》按照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有关政策、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签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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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工单位须对农民工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应作好书面记录和图片记录,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6、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7、用工单位必须对劳务用工进行造册登记,造册登记采用实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