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林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件)和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粤发[2005]3号文件)及今年我县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属下的基层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生态资源。

通过基层林业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林业队伍整体素质,改变林业、森工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林业以木材生产为主向营林、管护、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和谐清新和绿色清新。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行政性和公益性职能的原则。

三、基本情况

1、林业概况。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90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68%,其中有林地面积202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75%,林木蓄积量489.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2.7%,全县核定生态公益林面积82万亩。至2005年,全县拥有县级自然保护区7个,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我县陆、水路交通便利,点多、面广、线长,林业管护难度大。

2、林业队伍现状。目前,属我局管辖的林业站有16个,木材检查站3个。林业站均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其中林业各站总编制233人,实有在职人员144人,离退休人员85人。木材检查站也是我局属下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有编制20人,实有在职人员36人。林业站人员经费靠森工经营解决;木材检查站人员经费自筹解决。

四、组织领导

由县政府牵头成立××县基层林业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由县人事局、县劳动局、县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和县林业局联合组成。

五、重新核定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一)机构设置

1、根据我县乡镇的行政区域设立××林业站、××林业站、××林业站、××林业站、××林业站、××林业站、××林业站、××林业站等8个林业站。林业站的机构性质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

2(正股级),行使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行政管理职能;设定人员总编制100名(人员具体设置如附件1),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发,办公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付,退休人员交由县社保部门管理。林业站领导职数设置为:每个林业站设正、副站长各1名。

2、保留××木材检查站(国道)、县××木材检查站(省道)及××木材检查(县道)。人员总编制36人,其中××木材检查站配备编制16人,县××木材检查站及××木材检查站各定编10人(人员具体设置如附件2)。木材检查站的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上缴县财政,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发,办公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付。木材检查站的机构性质为行政类事业单位(正股级),行使行政执法职能。领导职数设置为:每个检查站设正、副站长各1名。

(二)职能和作用

林业站的职能和作用:

乡镇林业站具有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

1、行政职能: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34/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5/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6/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8/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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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改革补偿资金由县财政解决(依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第十八条:撤销森工站,保留乡镇林业工作站,对解除劳动关系的森工人员依法妥善安置,所需经费按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责的原则妥善解决)。

上述意见参照劳部发[1994]481号、粤劳综[1995]124号、粤劳社[2000]36号、清发[2000]21号、粤劳社[2004]64号和清新府[2002]127号等有关规定拟定并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