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各科室、单位:

为做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举办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财法函[2012]36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本次竞赛是财政“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内容,竞赛结果也是“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现将《通知》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竞赛的宣传、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和隶属管辖的原则,动员财政工作人员、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上网参加竞赛答题,以财政部举办的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为契机,深入学习财政法规知识,切实提高财政法律意识。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热点专栏”中的“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栏目(http://caizhengfagui.ata.net.cn/candidate/login.aspx)。答题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本次知识竞赛,全市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参赛率要达

到100%,预算单位财会人员参赛率达到90%以上,财务会计人员参赛率达到70%以上(财会人员参加财政部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成绩合格者,视同完成会计继续教育8学时),努力使其他社会人员广泛参与。确保参赛人员答题质量,力争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通过竞赛,提高全市财政、财会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水平。

三、组织分工。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负责全市此次参赛的组织工作,局各科室、单位配合做好参赛组织工作,确保本部门工作人员全部答题;各相关科室要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组织预算单位财会人员参赛,力争预算单位财会人员全部答题;局办公室会同税政条法科做好在洛阳日报等媒体上的宣传工作。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此项工作,财政局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参赛组织工作,确保辖区内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全部答题;会同会计管理机构组织本地区财会人员参与竞赛;会同各部门预算管理机构组织预算单位财会人员参与竞赛;充分利用当地报纸、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使其他社会人员广泛参与。

四、考核奖励。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洛财税政„2011‟7号),市局将把各县(市、区)财政局组织情况,作为财政“六五”普法验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推荐组织较好的财政局参与上级部门组织奖的评选。除财政部和财政厅设置的组织奖和个人奖外,市局也将根据竞赛组织工作及参赛人数、财政干部参赛率和答题成绩等情况,对表现优秀的财政局和个

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其他事项。各县(市、区)财政局税政法制机构负责人为本地区竞赛联络员,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竞赛联络员。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举办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日

财政部关于举办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财法函[201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和全体公民的财政法律素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财法[2011]13号)的安排,财政部决定自2012年7月至9月组织举办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的内容包括财政“六五”普法读本内容及“六五”普法以来新公布的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二、参赛人员

本次竞赛面向全社会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及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在认真组织好本地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财会人员参加竞赛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动员其他社会人员积极参赛。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赛。

三、竞赛形式和组织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http://,联系电话:010-68553361。

财政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关于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关于举办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五个一”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关注安全,关注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决定在6月中旬举办以《生命第一》教材内容为重点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为了确保这次竞赛活动成功,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知识竞赛由安全环保部、党群工作部承办,由公司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知识竞赛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和领导。

二、竞赛的主要内容

以《安全生产法》、《生命第一》教材以及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规定及安全知识为基本内容。

二、竞赛组队形式

这次安全知识竞赛,各基层党支部组织一个代表队参加,每队参赛代表3名。

三、竞赛办法及程序

本次竞赛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基础分为100分。各参赛队的比赛顺序按照现场抽签决定,竞赛题型分为3种:个人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

四、奖项设置

竞赛按每队团体得分,设

一、

二、三等奖各一个,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这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是强化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各单位要本着“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2、全面培训,层层选拔。各单位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班前会、安全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经过培训,选拔出本单位理论知识丰富、专业技术强、口头表达能力好的正式参赛代表。各代表队参赛代表名单务必于6月10日前报活动竞赛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五月六日

第三篇:关于做好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工作的通知黔财法„2012‟6号

关于做好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

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各省直部门,省属国有企业:

为了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和全体公民的财政法律素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财法[2011]13号)的安排,财政部决定自2012年7月至9月组织举办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我省组织参加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的内容包括“六五”普法读本内容及“六五”普法以来新公布的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二、参赛人员

本次竞赛面向全社会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及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各市(州)财政部门在认真组织好本地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财会人员参加竞赛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动员其他社会人员积极参赛;省直各部门、省属国有企业要组织本单位及下属机构所属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积极参赛。

三、竞赛形式和组织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http://www.xiexiebang.com)上。参赛人员在网上答题并提交答卷(答题具体要求参见财政部网站上随题所附的参赛须知)。竞赛答题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本次竞赛具体工作由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联系电话:010-68553361)。贵州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负责全省竞赛的组织动员工作(联系电话:0851-68925166893780)。

四、竞赛奖励

本次竞赛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分别设立组织奖和个人奖。奖励坚持重精神奖励、适当予以物质奖励的原则。

(一)财政部设组织奖120个,根据竞赛组织工作以及参赛人数、财政干部参赛率、答题成绩等情况,对省级财政部门和设区的市(地、州、盟)级财政部门予以奖励。个人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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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设团体冠亚季军各一名,优秀团队奖一名,获奖团队均颁发奖状。比赛期间的互动环节有礼品相送。

团总支

政法学院治安维权部学生会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