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局局机关中层干部任免的通知

关于调整财政局股室负责人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局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工作责任心,提高管理水平,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开展,经领导班子研究对股室负责人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李文峰任行政办公室主任

漆建红任预算股股长

何德军任部门预算审核中心主任

沈丽娟任国库股股长

艾海提任农财股股长

阿不力克木任经建股股长

郜海玲任文行股股长

叶琦任社保股股长李德剑任企财股股长孙菁苑任采购办主任古丽.拜克然木任乡财股股长艾则孜.依明任综改办股长

吐逊江.吐尼亚孜任审计监察股股长胡丽华任综合股股长

王梅香任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特此通知

温宿县财政局二00九年四月五日

抄送:地区财政局、朱书记、居县长、柯副书记、兰副县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检委、组织部温宿县财政局2009年4月5日印发

关于调整财政局股室负责人的报告

县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工作责任心,提高管理水平,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开展,经领导班子研究对股室负责人进行调整,现特此报告,妥否,请批示.温宿县财政局二00九年三月十七日

温财字[2009]33号签发:王永峰

关于财政局部分股室干部轮岗交流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局各股室:

为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拓宽财政干部业务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经研究对局机关部分科室干部进行轮岗交流,轮岗交流后各股室成员如下:

行政办公室:魏建新、李文峰、马捷、严利新、杜书利、艾买尔.阿布拉、木合旦.阿布拉

预算股:漆建红、何德军国库股:沈丽娟、吴晓红农财股:艾海提、李芳、雷鸣

经建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阿不力克木、戴文娟、潘存亮、王雪婷、杨宝

文行股:郜海玲、肜红文社保股:叶琦、董岩综合股:胡丽华、阿依先木企财股:李德剑、艾合买提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蒋荣发、鲜斌综改办:艾则孜、艾尼瓦尔.巴克乡财股:古丽.拜克然木、玉素甫采购办:孙菁苑、孙爱芳审计监察股:吐逊江、古丽巴哈

国库支付中心:王梅香、齐曼古、吾尔也提、宋军、吐沙古、邵凤霞、陈静、吐尔逊、玛依拉

通知下发后,调整人员尽快到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温宿县财政局二00九年三月十日

抄送:地区财政局、朱书记、居县长、柯副书记、兰副县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

温宿县财政局2009年3月10日印发

第二篇: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关于**等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

聘任***为安全环保科科长;

聘任***为财务科副科长,免去其计划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12年9月19日

第三篇:中层干部任免情况自查报告肥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中层干部任免情况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做好严肃换届纪律近期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拆迁办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参照肥组通字[2008]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干部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对单位2009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近年来,市拆迁办党组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和基本条件,认真遵守任职资格规定,严格选拔任用的工作程序,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使我市拆迁办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拆迁办现有5个职能科室,现有9名工作人员,其中。副科级干部1人;科员8人。2009年以来,共调整干部2人,均为股级。根据自查,提拔的股级干部基本条件符合,工作程序到位,手续资料完备,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要求。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制定措施。自《干部任用条例》正式颁

布、和肥组通字[2008]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的通知》下发以来,市拆迁办党组始终把学习肥组通字[2008]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的通知》、《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学习,统一思想,狠抓贯彻落实。重点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提高民主意识、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机制等方面入手,将《条例》、《通知》贯穿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收到显著效果。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有效地促进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干部更好地学习掌握《条例》、《通知》的意义、内涵、具体规定等内容,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首先是党组带头学,用《条例》、《通知》精神统一思想。其次是全面学,召开单位全体人员会议,认真学习《条例》、《通知》。对肥组通字[2008]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的通知》、《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围绕《通知》提出的几个突出问题和要求开展专题讨论,结合拆迁办实际思考和探索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的创新做法,从而增强了全体干部学用《条例》和《通知》的自觉性。增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避免了用人上的失误,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为规范、更为科学和有序。

(三)严格程序,严把四关。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办

事,特别注重在尊重民意、认真考察、集体研究、广泛公示四个环节上下功夫,力求在把好“四关”上取得新突破。近年来,我们深深体会,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和标准确定后,严格程序很重要,只有严格按程序办事,把好“四关”,才能保证选拔工作质量。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市拆迁办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肥组通字[2008]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的通知》、《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使拆迁办全体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虽然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些措施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年轻新同志的业务培训和教育还相对滞后,拆迁办业务知识培训的速度还跟不上干部岗位变化的要求,需加大业务培训二是要完善干部交流机制,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干部交流渠道的畅通,加大岗位交流。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制度,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011年8月20日

第四篇: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作者:兴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来源:兴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原创发

布时间:2007-3-1414:19:16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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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组[2006]11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党组织:

2001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下发《关于市级机关中层干部任职备案管理的意见》(兴组〔2001〕17号)以来,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贯彻文件精神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不履行备案程序、超职数配备、事业人员与机关人员混岗、任免干部不集体研究等问题。为认真纠正上述问题,进一步规范市乡、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宏观管理,夯实全市副乡局级后备干部工作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职务任免备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管理工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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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市直属机关工委

(200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