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

*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

(一)农民工问题事关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已占从业人员半数以上。农民外出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同时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带回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具有重大意义。

(二)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解决好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三)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推进我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必须从我区区情出发,顺应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我们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二、做好农民工工

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从我区区情出发,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以培训促就业的方针,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保护和调动农民工的积极性,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我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健康发展。

(五)基本原则。——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因地因人而宜,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服务,完善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作用,为农民工生活与劳动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鼓励各地区从实际出发,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办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依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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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

(十一)逐步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统筹城乡就业,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制,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同行业、同工种的职业技术资格等条件,应与其他职工一视同仁。不得以解决城镇劳动力就业为由清退和排斥农民工。

(十二)进一步做好农民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任务。要建立健全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服务。全区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鼓励发展各类就业服务组织,为农民工转移就业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就业服务。要制定中长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发展规划,建立劳务输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