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财政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以提高乡财政所理财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乡财政职能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着力加强乡财务管理,不断提升乡财政效能,充分发挥乡财政服务农民群众,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财政财务管理计30分:
编制好乡财政年度综合预算,严格预算执行,计6分。预算编制不完整,扣2分;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扣1分;预算执行中,随意调整预算,扣2分;乡财政预算依照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后,于5月31日前报区乡财局备案,未及时报送的,扣1分。负责制定“乡财区管乡用”,“村帐乡代理”工作流程图,并严格执行《永定区乡财区管乡用财政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永定区村帐乡代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计18分,未按要求做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加强乡、村两级资金管理,严格控制支出,确保乡、村两级的正常运转计4分,未做到的,本项不计分。
及时将上级会议精神和财政部门的文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批阅(以文字记录为准),计2分,未按要求做到的,每次扣0.5分。
b、农村综合改革,计20分。
村级一事一议程序规范,项目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决议,计2分,否则不计分;
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及时做好项目申报、验收、资金拨付及财务处理等工作,计2分,否则不计分;村委会对村民筹劳、捐资赞助、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竣工决算、资金使用明细进行公示计2分,每少一次扣0.5分;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符合省定标准,项目建设没有增加新的债务计4分,否则不计分;
将一事一议筹资酬劳会议记录、村民签字情况、筹资筹劳审批表、项目申报审批表、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竣工决算明细表等原始资料及时归档,计2分,每少一次扣0.5分;
按期完成一事一议项目施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计4分,否则不计分;
及时足额拨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无截留挪用情况,计4分,否则不计分。
c、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计20分;
协调组建组织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计6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
布置财政补助性资金和项目资金的公开公示,负责上访件的处理计7分,否则不计分;
组织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定期、不定期地对补助性资金和项目进行抽查巡查计7分,否则不计分。
第二篇:xx乡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xx乡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正确评价干部职工的思想表现和工作实绩,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勤政廉政,推动全乡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机关干部职工实行目标量化管理考评。
一、考核原则
干部考评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办法及分值
量化考评以100分为基数,采用扣分和加分方法,按项统计,最后汇总,得出个人年度综合考评分,以此确定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分值。每分奖金为10元,共计1000元。
三、各项指标及占分
1、理论学习(10分)
能完成2篇心得体会文章、2篇调研报告(2分),每减少一篇扣1分,扣分总分不超过2分。完成15000字的学习笔记(2分)。
参加县乡组织的各类考试(2分),每减少一次扣1分,扣分总分不超过2分。
能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报道文章1篇(次),(2分),每多发表1篇(次)加2分。
按时参加乡上组织的其它学习、交流、培训等理论学习活动(2分),每减少一次扣1分,扣分总分不超过2分。
2、出勤(15分)
干部职工请假必须持书面假条,三天以上的(含三天),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三天以下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因故需延长假期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并经领导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按以下标准相应扣减本人考评分:
(1)未经领导批准请假,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会)一次扣5分。
(2)请假超过2个月的(产假除外),扣15分。(3)不按时签到,每发现一次扣2分。
3、社会评价和组织评价(30分)考核机关干部、包村干部在服务对象中的印象,主要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400人以上行政村走访调查人数不低于15人,400人以下行政村走访调查人数不低于10人,村支书、村主任、小组长等村干部不作为走访调查对象。
(1)群众的知晓率(10分)。在家居住80%的群众、在外居住60%的群众对被考评人知晓、熟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减0.5分,扣分总分不超过10分。
(2)满意度(10分)。服务对象中90%以上的群众对考评对象工作认为满意,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减0.5分,扣分总分不超过10分。
(3)驻村情况(10分)。全年至少进村30次,每减少一次扣2分。
4、工作实绩(30分)
(1)低保评定(5分)。所包村出现“分吃”现象,扣5分。
(2)计划生育(5分)。每出现一个三查尾留该项不得分。
(3)软件工作。a、村活动室卫生。(2分)
b、软件(13分)。计生软件5分;党建、综治软件5分(会议记录等);村务公开档案资料整理3分。
(4)封山禁牧(5分)被市县发现一次扣5分。
5、廉洁自律(10分)
凡是有群众反映或者举报该干部有吃拿卡要现象,每出现一例该项不得分。
四、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乡上成立考评领导小组。乡长任组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副乡长、武装部长、司法所长、党政办主任、财政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具体负责乡机关干部职工目标量化管理考评工作。
第三篇:财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和计分办法财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和计分办法
按照政办发[2009]17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实施对乡镇场和县直各单位财政工作方面的考核,特制定本考核细则和计分办法。
一、考核内容
1、乡镇场
①做好消赤减债工作,不准负债搞建设(30分)②做好有偿资金回收工作(20分)
③抓好乡村财务管理工作(20分)
④完成协税、护税工作(30分)
2、县直单位
①协税、护税工作(25分)
②单位财务管理(25分)
③国有资产管理(25分)
④非税收入管理(25分)
二、考核依据及标准制定单位
1、财源办负责协税、护税工作
2、财政局税改办负责消赤减债工作
3、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乡村财务管理工作
4、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5、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负责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三、具体计分办法
(一)乡镇场
1、消赤减债工作,不准负债搞建设(3分)
①有消赤减债工作规划(5分)
②完成普九化债任务(5分)
③本年度来新增加债务计10分,新增债务按每新增10万元扣2分,比例减分(10分)
④未负债搞建设10分,未经批准负债搞建设未项不计分(10分)
2、有偿资金回收(10分)
按规定完成有偿资金回收任务计10分,否则按未完成比例扣分。
3、乡村财务管理(40分)
①乡镇所有会计业务纳入“乡财县管”计10分,否则,按未纳入项目比例扣分。
②财政打卡发放的各种涉农资金全面落实到对象中,未出现挤占挪用计10分,未全部到位的每项扣2分。
③全面实行村帐乡代管计10分,未全面实行的每村扣2分。④乡镇财务及时规范处理,按时记帐记10分,出现财务违法、违纪行为每项扣5分,年终未记帐扣5分。
4、协税、护税(30分)
完成协税、护税责任目标任务的(见财源办分配表)计30
分,未完成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
(二)县直单位
1、协税、护税(25分)
①有协税、护税收入任务的单位(见附表)完成任务的计满分,部分完成的按相应比例计分,未完成的不计分。
②对没有协税、护税收入任务的单位,其责任范围内的应税项目无欠税,积极支持依法纳税的计满分,有拖欠税收或庇护偷漏税收行为的,按情节扣分。
2、财务管理(25分)
①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的计10分
②无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计10分
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计5分。
3、国有资产管理(25分)
(1)资产配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5分)
①未经批准擅自购置资产的扣5分。
(2)国有资产财务管理(5分)
①是否建立台帐(3分)(未建扣3分)
②帐、实是否相符(2分)(不符扣2分)
(3)资产处置(10分)
①按程序规定处置的(10分)
a.经批准(有报告的)(6分)
b.有评估资料的(2分)
c.有成交协议的(2分)
②未经批准擅自处置、私下交易的扣10分。
(4)资产处置的收支管理(5分)
①收入是否全额缴入财政的(已全额收缴3分,未缴扣2分)②收入返回时,资金是否专款专用(2分)
用于单位私人福利、奖金及其他费用的扣2分。
4、非税收入管理(25分)
(1)征收管理(10分)
①非税收入取得合法、合规、有收费许可证(2分)。②不存在自主收费项目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不存在提高标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2分)。
③单位举办短期培训班收费按规定程序报批收费(2分)④不存在擅自减免多返非税收入管理现象(4分)。
(2)资金管理(10分)
①收入全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5分)。
②不存在开设过渡帐户、坐支、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非税收入。(5分)
(3)票据管理(5分)
①不存在借用非税票据行为(1分)
②不违规使用税票或其他票据收费(1分)
③不存在使用非法票据、白条收费或收费不开票(3分)
第四篇:诸暨市卫生监督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诸暨市卫生监督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规范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我所各项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经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本所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现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任务分解、量化考核、责任到人,强化全所的“团队精神”,激发全所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改革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落实责任等方面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形成以卫生监督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为核心内容的激励、约束、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
二、目标管理原则
(一)坚持注重实绩,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坚持平时与年终、定量与定性、综合目标考核与个性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目标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考核办法、统一评分标准的原则。
三、目标管理责任
(一)所卫生监督目标管理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为卫生监督目标管理总责任人;副所长按分工组织相关工作实施。
(二)各科室、分所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目标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所下达的目标向所长负责,其副职按分工对本科室目标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相关目标的落实。
四、目标管理组织
(一)所卫生监督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分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所目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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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干民兵、退伍军人服预备役、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登记等《国防潜力数据库》要求填报的各种图表,更新不及时、要素不全、统计不准确,每项扣0.5分。“五争一创”工作,组织民兵办1-2件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用大、有影响的实事,作用发挥不好的村,每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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