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高度重视,将直达资金监督列入常态化工作。现将县8月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常态化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每天对“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进行监控,及时发现“绩效目标填写不规范”、“未上传发文扫描件”“疑似违规列支奖金、津补贴”、“疑似违规列支基建支出”、“疑似违规列支楼堂馆所、职工住宅修建支出”“疑似违规列支城市基建、城市扶贫支出”“疑似违规列支债务支出”、“疑似超标准列支项目管理费”“疑似违规列支交通费、通讯费”、“疑似支付到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项目是否存在问题。
截至8月21日,“绩效目标填写不规范”(红灯)已整改28条,待整改0条,“未上传发文扫描件”(红灯)已整改27条,待整改0条,“疑似违规列支楼堂馆所、职工住宅修建支出”(黄灯)已整改1条,待整改0条。
二、县直达资金总体情况
(一)财政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切实担负起监控主体责任,全力做好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工作。作为直达资金的最终使用部门,加快资金分配和拨付,确保资金用于最急需人群和市场主体。预算股、债务金融股等相关股室全程参与预算分配下达、指标导入、资金拨付、日常监控等全流程工作;国库股积极做好对接人民银行、账户开设、资金拨付和监控机制建设等工作;监察绩效股负责整合监管力量,加强重点监督,促进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有序推进;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监控系统的日常运维工作。
(二)直达资金分配、拨付、管理情况。
直达资金及时分解下达到各股室,不存在下达超时和截留、挪用等情况,并准确标识“扶贫标识”、“直达标识”等,及时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截至2020年8月21日,我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到位资金为:16843.90万元,其中“直达资金”到位金额为:14534.13万元,“参照直达资金”到位金额为:2309.77万元,已全部分解下达,分配进度达到100%;我县直达资金拨付金额8690.87万元,支付进度达到59.8%。
(三)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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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同一网址进入,导致“扶贫资金”与“直达资金”无法准确区分,在数据统计等方面难度过大,建议将“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资金及县级汇总统计情况等进行区分。
2、建议上级在分配“直达资金”指标时,减少负指标下达数量,以免业务人员在指标登记过程中因操作不当产生新的“预警信息”,导致数据统计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