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财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我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夯实新发展理念,注重发挥财政职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财政发展双胜利。
1.注重精准施策,财政收入稳中求质。一是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截至2020年10月,共计减税降费约6.4亿元,面对新冠疫情突发的状况,稳定了市场预期、减轻了企业负担,确保第一时间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二是高质量推进财源建设。围绕财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季度冲刺赛,推进总部经济发展,厚植项目建设根基,增强财税增收后劲。三是加强治税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平台协税作用,适时更新、共享相关单位涉税信息,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有效监控,挖掘潜在税源。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54亿元,同比增长2.0%,增幅列扬州六县市区第三。
2.聚焦复工惠企,创新财税支持方式。一是全力推进复工复产。落实《高邮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15条政策意见》,从防控物资补助、财政贴息、共担费用、免收房租等方面对市内960余家企业给予支持,兑现政府扶持资金约2500万元。为1182家企业发放一般稳岗补贴628万元,为36家企业发放应急稳岗补贴549万元,全年共减免各类社保费2.98亿元,受省政府表彰奖励。二是用心服务企业发展。秉承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统筹资金设立各类惠企专项,全年累计下达各类惠企资金2.7亿元。三是发挥财政金融职能。全年借助省厅设立的苏微贷、科技贷等业务的资金池,发放贷款近2.8亿元;运用应急资金202笔,成功帮助企业转贷16.15亿元;新增担保80笔,担保资金达4.32亿;推动政银担合作模式,提供融资担保1.3亿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3.突出惠民便民,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注重百姓生活提标。落实我市民生1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文件规定,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月148元提高到160元(其中65周岁以上提高到每月16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由每年550元提高到580元,优抚对象体检套餐标准由300元/人提高到400元/人。全年共发放民生保障资金2.25亿元,受益达27.3万人次。加强教育公平优质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投入,积极筹措资金投入实验小学东校区分校、新巷口幼儿园、碧桂园小区幼儿园、界首镇幼儿园等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着力推进解决入园难问题。二是支持乡村振兴提质。全年通过一折通平台共发放惠农补贴2.28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受省政府通报表扬。三是促进环境治理提速。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积极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累计投入资金1.3亿元。深入实施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和263专项行动,全年安排生态补偿专项资金8500万元,用于化工企业关闭、砂石码头关停等项目。四是保障文明创建提效。在年初预算安排基础上调整增加文明城市创建经费约6500万元,全力支持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4.加强精细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切实做好直达资金工作。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今年中央新增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我市共争取到中央直达资金6.72亿元。为确保直达资金起到直接惠企利民的效果,我们加强直达资金源头管理,确保第一时间维护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直接下达到部门和基层单位。二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三保为先,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大力控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2020年全市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20%。坚持在节支裕民、优化结构的基础上提升三保、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支出的保障水平,以政府过紧日子来保障百姓过好日子。三是强化预算绩效工作。出台《中共高邮市委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部门申报的2021年市本级财政支出的748个项目开展绩效前评,核减项目225个,核减金额9.38亿元。编制2021年预算的过程中,在切实做好六保的前提下,凡前评评价差的项目,预算一律不予安排。四是提升财政资金收益。对市本级财政间隙资金实行了竞争性存放管理,今年成功举办了2期4亿元财政间隙资金再存放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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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实施精细管理,提高资金绩效。一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债务监管。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做大做强综合财力分母基数,确保完成扬州下达的债务率目标。引导平台公司重点做好展期置换、降成本,做好项目储备,守住资金链不断的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管运营体系,规范运行机制,对9家市管国有企业编制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推进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机制。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机制改革。根据《江苏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适时启动智慧财政管理一体化平台,建立全市一体化数据、一体化业务、一体化服务、一体化应用的智慧财政信息化管理系统,为财政预决算政策的编制、执行和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提升全市政府财政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二是推进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票据电子化。发挥数据互联优势,整合资源,完成非税票据电子化系统开发、对接、测试等工作,实现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和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代收银行、财政部门电子信息互通共享,开出电子票据。三是开展国资国企改革。创设房屋出租合同动态管理系统,对房屋出租从申请到备案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到期预警机制。开展国有控股公司持股改革,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保持核心人才队伍的稳定性,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四是探索财政法治监管新路径。围绕高质量发展总基调,持续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强化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大力开展涉法事务管理和财政法治宣传工作。五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本地区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