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供养人员清理会致辞

同志们

随着财政、人事、工资改革的推进,近年来。人员编制和工资管理中也滋生了一些新问题,既违反了财政纪律,也影响了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人事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等上级有关精神,为严肃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财政工作纪律,杜绝和防止单位和个人虚报、多领、冒领财政性资金,经研究,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财政供养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规范工作。下面,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一)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工作的必要性

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呈现了一些新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表示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离职吃缺现象严重。这部分人一方面没有上岗尽职,随着工资福利制度的改革。却拿着财政工资,另一方面谋取外单位的高薪,或在外经商办企业,成为多头领薪的高收入群体;二是死亡人员遗属补助不符合标准,甚至不属于抚恤金享受范围的人员享受了怃恤金;三是一些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思想狭隘,小集体主义思想严重,存在虚报冒领和吃“空饷”现象;四是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政府一些工作人员没有执行相关工资制度;五是人员调动没有及时料理转移工资手续,仍然拿着各种津补贴;六是离退休人员到龄不料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七是临时患病未按规定领取病假工资的人员;八是受奖励未按规定及时料理工资降级及服刑未按规定停发工资的人员。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财政、人事管理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需要我认真对待,严肃查处。

(二)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

严肃组织、人事、编制和财经纪律,全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规范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工资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堵塞人员经费管理上的漏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一项重要措施。做好此项工作,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和低利息行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要从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下大力气抓好清理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认真做好清理规范工作,严格要求

(一)明确清理规范的范围及内容

这次清理规范的范围是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包括领取财政补贴的各类补助人员)重点清理以下内容:

1编不在岗人员:如停薪留职、带薪留职、自动离职、临时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

2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人员;

3调离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4死亡后家属仍在领取工资或离退休费人员;

5已不符合规定领取遗属补助的人员;

6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津贴和补贴、补助人员;

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人员;7离退休人员到龄不料理离退休手续。

8临时患病未按规定领取病假工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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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肃纪律

杜绝虚报、瞒报和谎报等行为,为让此次清查工作公开透明。各单位要将本系统、本单位、外乡镇自查的人员有关情况及整改情况一并公开。各单位在自查中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积极主动、实事求是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虚报、瞒报和谎报。对不按规定自查整改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财政扣收相关经费,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置。

任务艰巨,同志们这次清理规范财政供养人员工作。意义重大,一定要站在建设和谐社会、法治政府和严格纪律的高度,认真执行国家、省、地区的有关法规政策,切实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安排,统一思想,顾全大局,高度负责,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清理规范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维护和建立公平公正的工资福利管理秩序,努力促进和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