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工作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内外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目标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政法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柱石之一。在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实现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首先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修正案,这些都证明: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和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我国朝着新型民主国家的不断迈进。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定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它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
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必须坚持严格执法,一切执法行为都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所有执法结果都要符合立法目的;必须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为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榜样;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的关系,把各方面的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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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
公平正义的朴素意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处世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意义,在上述基础上增加了更多丰富的内涵。我们常说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更深层次的意义就是公平正义,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因此,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党、国家、社会和人民对政法机关赋予的神圣历史使命。
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对广大政法干警的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进他们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不断提升其执法水平和能力。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帮助广大政法干警深刻理解公平正义理念的丰富内涵,在执法上必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