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品牌实例申报材料

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市委市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隶属于市司法局。自1998年10月成立以来,紧密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服务为民,以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目标,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重点,立足“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举措,得到受援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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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阳光便民服务行”活动,贴近基层群众法律援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政府关爱”的阳光事业。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帮助基层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组织报社记者、大学生志愿者、社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阳光便民服务行”活动,先后走进乡村社区、企业工地、学校监区,发放维权手册、解答法律难题、受理援助申请、开展纠纷调解,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人次,现场受理申请11件。同时,针对比较突出的劳动争议、婚姻继承、人身损害等热点问题,安排律师解答咨询,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公布法律咨询热线,使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切实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保障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根本。为了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我们深入推进法律援助窗口规范化建设,力争以良好的服务环境、优质的服务质量为受援群众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积极履行管理职能,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受援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活动,通过电话回访、召开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受援人意见或建议,切实更新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案质量,让更多的受援群众满意。中心全年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7件,其中民事28件,刑事28件,国家赔偿1件,受援群众满意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