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杨小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大家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我们称之为六大任务。第一项任务是关于立法的,第二项任务是关于执法,第三项任务是司法,第四项任务是守法,第五项任务是法治队伍建设,第六项任务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今天我们就来讲它的第五项,关于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法治工作队伍要求

我们对法治工作队伍,四中全会提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四中全会里出现了一个新的概念是“法治工作队伍”,我们先来明确它。法治工作队伍都包括谁。第一,立法部门的干部和人才;第二,执法部门的;第三,司法部门的。各位注意了,我们过去讲队伍,一般关于法律的,过去一个经常用的词是司法队伍、政法队伍,公检法司这四个叫做司法队伍、司法干警,再是政法队伍。所以从来没有讲过法治工作队伍,法治队伍,这次四中全会第一次讲。四中全会讲法治工作队伍比过去讲的司法干警、司法队伍和政法队伍要大得多。因为政法也是讲的公检法司,然而司法也是讲的这些,一个刑事案件过来的一系列的部门和队伍。而四中全会讲的法治工作队伍是一个大范围,如人大的立法,国务院或政府的法治办,这就叫立法的人,就把他放进去了。行政的执法人员也是,大多数行政执法,行政部门都是执法的,那它就算了。第三才是司法,所以立法、执法、司法,这是一个大范围的一支队伍。大范围的队伍是为了配合中央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里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总目标。既然是全面推进,那当然就不限于某一个领域、某几个方面了。所以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围绕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而不是就法治论法治,这是一个全方位的事情。那既然是这么一个全方位,那它的工作队伍也应该是全方位的,所以它比过去所有的政法队伍、司法干警、司法队伍都要宽泛得多,这是我们要抓住的一个很新的特点。

第二,四中全会对于这支全面的法治工作队伍的目标要求。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这是基本要求,我们这支队伍就要达到这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政治思想,第二个是业务能力,第三个是道德修养(职业道德),共三个。就政法、法治工作队伍来讲三项素质缺一不可,作为一个公务员,作为一个执法者,作为一个立法者,作为一个司法者,在政治上靠不住,那当然是不合格的。

所以是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要有理想信念,有追求,不能浑浑噩噩,成天在装神弄鬼,烧香拜佛,那是是信共产党的理想信念还是信那么乌七八糟的东西。那你怎么能够代表政府,代表司法机关来执法,代表人大去立法,代表司法去司法,代表政府去执法。光有政治素质也不行,还要有业务工作能力,因为这是一个专业,这是一个有技术含量的事情,不能说搬一个法律来谁都可以用,什么叫法人你得懂,什么叫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在哪儿,法人是因为有什么样的权力,法律行为和权利义务是什么,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才是你从事这项工作的一个基本功。第三,要坚守职业道德。再有业务能力,有的人水平很高,但没有道德,这就是问题了。所以这三个方面的要求是缺一不可的,你不能希望一个法官在家里从来都不尽孝,又到法庭上去判伦理道德的案子,去判别人的赡养案、抚养案,这就很滑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另外一个要求,要求法治工作队伍有“四个忠于”,第一,忠于党,第二忠于国家,第三忠于人民,第四忠于法律。这四个忠于如何来理解。作为一个组织,党是领导者,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个本质特征。在理想信念上,在政治路线上当然要忠与这个组织,这是主体,国家是由制度和权力来构成的,你得服从这个制度和权力,这是忠于国家。人民是当家作主的,我们执行任何法律也好,从事任何法治工作也好,最终是为了人民谋利益,最终是干什么的,价值取向是什么,还是为了大多数人,所以这一点是必须的,忠于人民主要是解决这个问题。那在规则上,要忠于法律。我们执行的就是法律,党也好,人民也好,老百姓也好,企业也好,都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之内活动的,那当然就得忠于,要不然去作为一个法律的实践者、执行者、守护者和捍卫者呢,这是我们今天讲的第一个问题,我们对于法治工作队伍的一个基本要求。

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第二,要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这是四中全会提出的,我们把法治作为一个专门队伍来看,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靠人来推,还是要靠人来推,那就得要有素质的人。

第一,把思想素质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个思想政治教育,是解决一个理想信念问题。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一个无德之人怎么可能是一个守法之人,那更谈不上是一个司法的人,一个执法的人,中国古语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首先要解决修身问题,修身作为今天的法治队伍来讲是理想信念,中国传统的美德加上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这就是修身之本,你连这个都做不到,你还出去搞什么,还谈什么治国平天下,所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确实是第一位的,如果

没有了道德和理想信念,那这个工作会成为你手里的工具,攫取利益,贪污受贿,你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你就会拿法律的工具去玩弄别人,你不会真正地遵守法律,甚至是信仰法治。这是第一个。

第二,抓住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建设专门的法治队伍,四中全会认为关键还在于领导班子,有没有一群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决定了未来带领这支法治工作队伍能否搞好,这是一个班子建设问题,所以需要配备比较有高素质的人来构成领导班子,如公安局、人大,不要让快退休的人去,要让一些年富力强的、思想素质好的、业务能力强的又有道德修养的人去这些岗位,他干出的法治才是卓有成效。所以对于干部的配备,包括领导班子“一把手”,书记在谋划的时候,四中全会的要求已经很明确了,你要抓住法治队伍的班子建设的这个关键,所以在力量配备上应有所支持,有所倾斜。这个问题说起来似乎经常不成为一个问题,其实不然,一个暮气沉沉的班子怎么可能去做出一个有声有色的工作。你让一个行将退休的人不会去搞工作规划和加强法治建设,他连心气儿都没了。所以,这是在具体工作当中一个比较重要的组织环节。

第三,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提出了三化。过去干部是“四化”,现在的“三化”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是堂堂正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大学毕业生、专业人才,有堂堂正正的待遇、职权,这就是正规化。专业化毋庸置疑,专业化是干这个事情,当然要体现专业技能。第三是职业化,这个职业是要受保障的,不是什么人来就来,要下去就下去,说这个法官不听话,他判的这个案子领导不开心就把他免了,那就不叫职业化,就受不到保障,那怎么可能会去遵守法律的底线。这是第三。

第四,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要从事法律职业得有一个准入制度,这个准入制度需要进行完善,健全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权培训制度。

讲两个,法律职业准入我们已经有了,现在主要是司法考试,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司法考试,要到检察院、法院当律师,要做法官、做检察官、律师的,先要经过司法考试,警察当然有他自己的考试,但不像司法考试那样。法治工作队伍如果出来的话,那还有立法和执法,那从事这个法律职业,如从事政府法律顾问,从事政府的法制办,那它的准入制度是什么,这是需要去研究的,不能拿一把尺子来想所有人。健全全国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不是一张卷子考天下。这是一种,但不一定就是这种,它可以有几张卷子考天下,形象地说就是这个意思。如从事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应该有什么样的资格、学历要求、职业经历。

前一段时间有一位领导被任命到一个法院去当领导,他是从别的岗位调过去的,媒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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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继续干。

第三,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这是我刚才说的人才交流,挂职,到那儿去,或进行调研。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的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一直是法学培养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那怎么样来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怎么来做到中国的情况和理论研究能够结合实际呢。我们有两种做法,第一人员的交流,经常在一起开会,教授们经常去实际部门工作、调研、挂职,实际部门的人经常到这个地方来培训,来了解教授们的理论研究,这样做到互通,互通才能互解,了解了才能相互促进,这样才能知道自身的缺点和他人的优点,才能补充进来,这是肯定的,这是第一种方式。第二种方式,专兼职相结合。几乎所有的院校都在搞这个事情,任何一个法律大学,一个法学院,它都会聘请一大批兼职教授,兼职教授里绝大部分除了本学科的其他人以外,大部分都是实践部门的,所以这个做法其实一直就有,哪个学校没有几十个、上百号专兼职的教授,都有,问题在于如何把这个问题推向深入,使其更有效。学校就聘了实际部门的专家,大部分是领导,因为领导的经验丰富且素质高,他站得高,看得远,很多政策出台他都参与,他来讲的话,他对大家的提升作用就很明显,但有一个问题,他太忙了,大多数时间他都没精力,所以就变成了效果不那么明显,那怎么办。这个问题我们到时候坐下来学习研究,这套制度我们一直就有,包括所有的大学院校、党校、行政学院都在这么做,四中全会只是讲要把这个坚持下去,这也是一种培养中国法治人才的一种有效机制,因为法律是一个实践学科,也是一个有政治属性、政治色彩的学科,它必须和中国的法治实践结合起来,不能关在象牙塔里搞半天,我们在进行什么样的法治建设你都不知道。我们经常讲理论要与实践结合,那中国的实际要了解,在法律当中,老百姓对这些问题是如何感知的,老百姓是什么样的态度和做法等。你只有了解了它,你才会研究它,你才会解决它,你连了解都不了解,你谈何研究和解决,这是纸上谈兵。那法治工作部门的人也是这样,所以他是一个互相交流的,但对于人才培养来讲,我们主要讲的是理论向实践的结合,但另外一个方面,当然实践也有向理论结合,当然是双向的,良性的。

关于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问题,我们主要讲了四个问题。第一,基本要求,法治工作队伍的研究;第二,高素质;第三,关于法律服务队伍的建设问题;第四,如何创新法治人才的培养机制问题。这四个问题是四中全会对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出的这四个方面的要求,我们给各位作了一个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今天的课讲到这儿,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