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所长述职报告
,本人在县司法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分管的综治工作,带领全所同志,集合党的群众教育实践路线,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完善和提升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强服务增意识、勤帮教抓重点,司法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2012年以来的工作作述职报告,不对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学习,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事业发展没有止境,学习就没有止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为了更好地适应岗位的需要,更好地履行所长职责,我始终注意把学习放在重要的位置。在工作中或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学习有关文件、《人民调解》、《新婚姻法》等司法行政有关内容,充实自己的理论基础,掌握司法行政业务,合理运用方式方法,做到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促进理论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学习,以弥补自己不足,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夯实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基础,以务实的作风踏实干好本职工作,履行所长职责。
二、办实事,求实效,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是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为司法所所长,是“防线”的中间人,,不管是老百姓亲自来所里咨询还是镇领导交办的案子,每接的一桩案子,我都亲自在场,做到一听二劝三导四调五和,形成共同意见,基本达到双方当事人满意,调解纠纷做到有申请、有身份证件、有通知、有纠纷登记、有调查笔录、有调解笔录、有证据材料、有协议书、有送达回证、有回访记录。2012至今全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余起,调处成功46起,调成率达95%以上。着力化解了起信访案件,成功率达到了100%,对尚未调处的纠纷我也及时再做好思想转化工作,没有出现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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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关键。2012年以来,我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接待工作,做到热情大方,热心一杯水,耐心解释,多渠道疏通,得到群众的好评。在调解工作上,经常分析本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调解纠纷,依法以理,公道正直,从不偏袒,对当事人提出的无理要求,迅速制止。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政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2012年以来,所内人员没有出现过不给好处不调解的现象。在坚持勤政廉政方面,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为民思想,努力树造“公正、务实、勤学、宽容”的文化氛围和团结和谐、有所作为的工作作风,队伍建设有了新进展。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回顾2014年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理论知识学习的不够系统,不够深入;二是工作的全面性不够,有顾此失彼的现象;三是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应对复杂局面和多种工作交织时处理问题的能力。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要时刻注意,不断改进。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是要多向其它班子成员学习,汲取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