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服务承诺书
法律服务所
服务承诺
一、热情服务。热心接待当事人,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相递,一颗爱心相随,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举止文明,周到服务,耐心倾听,细致解答,让当事人怀着焦虑而来,带着满意而去。
二、诚信服务。忠实于宪法、法律,恪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客观地向委托人告知法律风险,不对判决或仲裁结果作出任何承诺;及时向委托人告知委托事项进展情况;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擅自转委托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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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
201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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