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责任书

区人力社保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目标责任书

(二〇一五年度)

工作目标

一、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职工考核(4分)。(办公室)

考核内容:

1、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记2分

2、责任书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年终考核和奖励挂钩,记2分。未实行责任书考核与奖励挂钩不计分。

二、及时上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信息,深入进行调研(6分)。(办公室、就业促进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信访科)

考核内容:

1、每月上报综治工作信息不少于1条计4分,少报一条扣1分;信息被区采用每篇加0.1分,最高加1分;信息被市采用每篇加0.2分,最高加1分;上报工作经验被市以简报形势刊发每篇加0.5分,最高加1分;上报工作经验被中央采用每篇加1分

2、完成综治调研文章1篇,计2分。未完成任务不计分。上报综治调研文章被市采用加0.5分。

三、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有效维护社会稳定(10分)。(劳动保障监察科、信访科)

考核内容:

排查不稳定因素,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上报不稳定问题信息。

四、加强机关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机关不发生刑事案件,机关工作人员不出现或引发各类案(事)件(5分)。(办公室)

考核内容:

1、机关发生刑事案件的,出现一起扣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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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向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新闻媒体报送综治宣传文章或照片计5分。(办公室、劳动保障监察科、就业促进科、信访科)

4、及时上报群众见义勇为事迹。(办公室)

九、认真贯彻落实市、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综治工作任务;综治工作档案资料规范齐全(5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