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依法行政工作小结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意义重大。今年我们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大、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方法创新为核心,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政府法制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完善办案程序;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需要、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效率、廉政上高要求的干部队伍,为市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良好的法制服务。
一、深入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增强贯彻《纲要》的自觉性坚定性
深入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充分认识《实施纲要》对于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增强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自治区法制办的部署和要求,今年1月,市政府部署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调了法制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是构建“和谐县”“平安县”的重要前提,是我市“十二五”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市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上新台阶。会议对《纲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划,责任分解,并就进一步深化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改进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和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等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表。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代政府起草了《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月,召开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自治区副主席郭声琨同志在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讲话的主要精神,回顾和总结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工作情况,谋划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职责,圆满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任务
我们要求全市各行政机关将本部门拟以政府名义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上报我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为科学合理地安排我市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了依据。今年我办共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36件,坚持合法性审查为主,力求保证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以合理性为辅,把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一并考虑进去,结合市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尽量增加一些便民措施,使出台的文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审查的文件中主要有《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市易地绿化费收取管理办法》、《市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等。
除审查规范性文件外,我们还积极完成了国务院、自治区等上级部门的法律征求意见15件,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等。为能积极提出修改意见,我们对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对于涉及其他部门的法律草案,还及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尽可能把部门的合理化建议与意见纳入我们的修改意见中,尽可能为国家、自治区较好地开展立法活动献言献策。
今年是自治区确定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年”,我市对此项工作予以了高度的重视。在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规范年活动的通知》(桂法制字[]8号)下发后,我办代市政府及时起草并以政府名义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规范年活动的通知》(柳政办[]31号)。文件下发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按照工作部署与要求,确定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原则为: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临时机构、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2、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事项;
3、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定。如规范性文件存在与上述要求不符合的情形,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我们对各部门上报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初步清理结果进行了逐一审核确认;就仍然需要执行且无违法情形的规范性文件、已过适用期不再需要继续执行或者主要条款违法的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违法或者因行政管理需要适当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分别提出了保留、废止或者修改的清理意见。共完成了29个部门上报的256件文件的清理。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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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继续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协调。今年组织协调相关的七个部门做好执法权的移交工作。在组织协调过程中,从移交的方式、期限、范围、程序及执法权移交后各部门的协同配合等方面我们均进行了规范,保证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衔接有序,管理到位,不留空档。目前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无论从人员素质,管理水平,执法效果,城市管理面貌等方面均上了一个台阶,为实现市委、政府提出的创建一个文明柳州的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四、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当好政府法律顾问
办理政府法律事务是我办的一项重要职能。我们积极为市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我们承办了关于确认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核准机关及权限;原柳州地区柳州港运输公司主管部门的确认问题;市政府可否授权市国土资源局审批个人闲置土地处理方案;如何控制和治理我市的犬患问题;对传销网点认可、关于城镇居民转让私有房屋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及经行政处罚后的城镇居民住宅用地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办法、市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有关问题、对海川家俱批发市场和市汽车贸易园违法用地处理方案、对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依法没收的违法建筑物的处置意见等从考虑立法现状以及妥善处理问题的角度出发,为政府决策提出了有效的法律意见。参与处理东化改制问题的处理、飞鹅地下服装城信访事件、处理柳邕农贸市场产权事宜等;参与我市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的四个文件的起草审查工作。此外,市政府作出新增加300辆出租车的重大决策后,从项目引进,行政审批直至营运的投入,我办从开始至结束参与了整个过程,并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提出了对此类涉及有限资源的配置,应依法采用招标程序的法律意见。该意见经政府采纳后,不仅保证了整个出租车投放工作的合法性,更重要的是体现了政府依法作出重大决策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