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工业基地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调整改造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东北振兴,沈阳先行”的总体安排,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围绕沈阳振兴这个中心和沈阳发展这个大局,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重要职能,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沈阳振兴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多领域的法律服务。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发展稳定为根本,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重点,以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为前提,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务,为依法决策服务,为推进**法制建设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认真贯彻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振兴和发展这个中心,自觉地将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市工作大局。
(二)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原则。深刻认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沈阳振兴、服务先行”的工作理念,坚决冲破一切妨碍服务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服务的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一切影响服务的体制弊端。
(三)坚持全方位、多层次服务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总体目标,为五大产业发展、“四位一体”城市建设和三个中心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同时,增强区域化、层次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四)坚持优化质量、提高效率的原则。作为法律服务部门,必须树立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观念,各项工作必须体现高质量,高效率,突出效能,注重效果,既要雷厉风行,又要依法办事;既要主动服务,又要高效优质。
(五)坚持文明服务、公正执法的原则。诚信与文明是法律服务的根本,公正执法是履行职责的要求,集中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打造服务型司法行政队伍,必须做到执法公正公平,服务为民利民。
(六)坚持上下联动、整体协调的原则。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识大体,顾大局,统一思想,统一步骤,统一行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法律服务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服务重点
(一)成立振兴老工业基地律师顾问团,为经济发展服务。挑选100名资深律师,组成振兴老工业基地律师顾问团,参与沈阳市对外开放、产业结构和战略布局调整以及社会文化发展、健全市场监管体制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建立完善律师联动机制,形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驾护航的合力。
(二)做大做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要充实律师数量,扩大服务领域,为500家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担当法律顾问;要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论坛,定期举办讨论会、座谈会,及时掌握法律服务需求和质量,准确调整方位,配置服务资源;要组成“项目组”,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在重大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对企业咨询、决策、重组、兼并和经营等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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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强化律师“五化”建设。要以规模化促进专业化,通过律师所重组,提高专业化水平;要以规模化带动品牌化,建立和实施律师专业品牌和律师所品牌互补并举的发展战略,打造省级和国家级品牌;要以规模化推动外向化,引进国外、省外律师所,发展省外、市外律师分所,促进我市律师业快速发展。
(四)强化诚信机制建设。要严格准入制度,继续完善律师、公证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实现诚信评价标准具体化、诚信评定结果档案化、接受监督公开化、诚信体系公示化;要继续开展诚信律师及律师所,公证员及公证处考评活动,并扩大到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全局形成诚信至上的执业氛围。
(五)强化班子队伍建设。要坚持用制度管班子,管队伍,认真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正执法,优质服务;要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永葆人民警察队伍的政治本色,使广大干警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的基本素质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提高政治业务水平,适应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对法律服务业的要求;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建设服务、法治、高效、责任、学习、廉洁型机关。不断提高干部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