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以新作为、新成效和新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及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新服务行动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坛委发〔2009〕8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新服务行动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把送服务送政策、创新服务品牌贯穿工作始终,突出重点,全面推动,严格责任,强化监督,努力打造简便、快捷、高效、透明的经济发展软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创新服务举措,拓展活动内涵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加强法制宣传:大力宣传金融危机知识、政府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管理、打击犯罪、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围绕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加强法制宣传: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落实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项目建设(一名普法联络员、一个年度学法计划、一所职工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每年一次学法讲座、每年一次学法考试);组织编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等法律知识读本三是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加强法制宣传: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农村普法阵地、农村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万家”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法制文艺等形式,提高农村干群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2、加强法律服务一是服务政府,促进依法行政: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团,完善律师参与领导信访接待,推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团队为全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要活动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服务企业,帮助预防风险:开展“双千百日”活动,组织法律服务深入企业、农村、金融部门开展调研,帮助企业依法应对金融、贸易风险;三是服务“三农”,推动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动律师进民调,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主动服务农业结构调整,帮助指导农民依法办理土地流转、承包等法律手续,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加强矛盾调处一是健全组织网络:在矛盾纠纷多发行业设立调解组织,加强各级调解中心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建设,推进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培养一批精通专业纠纷的专家级调解员;二是整合调解资源: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发的“五调对接“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检察调解、信访调解、纪检调解、行政调解的各项衔接制度,配齐专职调解员;三是强化排查调处:完善矛盾纠纷情况定期排查分析制度,加强专项排查、日常滚动排查,掌握矛盾纠纷隐患。围绕重大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农村、改革发展开展专项集中排查调处活动。

4、加强法律援助一是创新网络平台机制: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在每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确定法律援助联络员;二是创新绿色通道机制:整合全社会法律援助资源,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绿色通道,继续发挥“123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作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援助服务;三是创新质量监控机制:严格按照办事程序,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实行过错责任追究

(二)建好服务平台,增强服务功能

5、建好*普法网和*司法行政网。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推进局信息公开和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办好“法律咨询”、“网上信访”栏目,公布各科室办事流程及收费依据。

6、加强局机关网上检查和动态监管,实行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办理

(三)规范服务行为,完善问责机制

7、规范办事行为。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1、加强领导。市局成立“创新服务行动年”领导小组,局长丁子云任组长,副局长冯琴、纪俊明、马红星任副局长,刘桂珍、顾章清、洪加银、张宗云、周文俊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红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局机关“创新服务行动年”日常工作。

2、明确职责。局长是本局“创新服务行动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创新服务行动年”具体责任人,本局“创新服务行动年”领导小组将担负起组织实施和考核的责任,全面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

3、严格考评。本局“创新服务行动年”领导小组将按照要求将各科室“创新服务行动年”落实情况作为各科室、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奖优惩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