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统社会管理实施意见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更好地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和谐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根据市综治委《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紧扣社会矛盾化解、各类人群服务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三项基础性工作”试点工作经验为样板,全面推进村(居)民事务理事会建设、农村卫生清洁工程、数字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理念、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提高全系统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用一至两年时间,在全系统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司法行政社会管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为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认真执行人民调解法,大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基础性地位。从本质上说,人民调解属于基层民主自治和法治建设的范畴,是人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社会自治自律机制,人民群众通过调解过程直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增强管理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要通过人民调解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要通过广泛排查摸底,在调处纠纷过程中发现犯罪线索,及时揭露犯罪,协助司法机关有效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法律服务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专业优势。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要注重采取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进入司法渠道之前通过调解得到化解;即使已经进入司法渠道,也要依法通过调解定分止争。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通过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形式的调解工作,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帮助当事人消除民事诉讼纠纷;积极介入信访听证和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以法律的公正平衡各方利益。

(二)强化源头治理,着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通过推动和规范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预防矛盾纠纷;组织律师参与政府重大公共决策调研和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通过法律援助工作,把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力量最大限度地导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建设,把法律服务过程变为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反映群众合法权益诉求、疏导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要加强公证工作,提高公证质量,用正确确权减少民事纠纷;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制基础。既要增强人们的维权意识,又要增强履行义务的意识,逐步形成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预防,进一步减少违法犯罪。

(三)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的治本作用一是发挥普法的杠杆作用。随着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这新形势新要求下,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的杠杆作用,通过普法真正使各级党政机关和党政领导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意识;通过普法推动现实问题的有效解决;通过普法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二是发挥依法治理的杠杆作用。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是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现在开展的“法治”建设和法治县(市、区)的创建工作的核心是对各地法治建设的水平和程度的评价。这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而言是极大的推动力,对全社会依法治理有极大的提升。要通过加强对理论和实务的研究来推动依法治理评估、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使其日益杠杆化。

(四)加强监管,防止重新犯罪一是要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以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为动力,继续抓好省综治委《关于建立监所与社会无缝对接机制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严格责任,完善机制,真正实现无缝对接;进一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工作,力争纵向延伸至乡镇司法所、横向连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基础支撑;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安置帮教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和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回归、融入社会。二是要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今年,在全市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逐步建立一整套融监督、管理、教育、矫治于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逐步探索社区矫正与后续帮教的衔接机制,实现无缝对接,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刑满后不失控、不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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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紧密联系实际,打造特色亮点。从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实际出发,把落实社会管理创新与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服务我市“三项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眼于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着力解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注重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努力形成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推出一批在全市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创新成果、特色亮点和精品工程。

(三)加强分类指导,上下同步推进。一方面,建立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孙晓英挂点贵溪市;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谷喜挂点余江县;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树珍挂点龙虎山景区和各律师事务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卫中挂点月湖区;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李水全挂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江新区和各司法鉴定机构的联系制度。要求各级领导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摸实情、查实况、问实效,加强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另一方面,要建立每月一次的工作调度会、情况通报会和专项督查等机制,采取通报情况、定期交帐、跟踪督办等形式,加强分析调度,总结推广典型,协调解决问题,上下同步推进。

(四)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论导向。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网站、专栏简报等媒体和手段,集中宣传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创新举措、初步成效和先进典型,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社会热点问题、敏感问题报道的审查把关,注重舆论引导的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