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局长述职报告

2008年2月,市民政局建市以来首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同创共建,市双拥办认真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首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这是建市以来我市荣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现述职述廉如下:

一、集中精力攻坚大项目,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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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躬身履职为民解困,社会救助体系整体效能显著增强

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民政部门的最基本职责。近年来,我们紧紧抓住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历史性机遇,推进建设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制度体系趋于完善。着眼于建立健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加强救助制度的完善配套衔接,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了可靠的制度保障。2007年,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全面建立,标志着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的发展轨道,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做到了救助标准适时调整、救助对象有进有出、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实现了从农民集体内的互助共济向以政府财政保障为主的转变,2008年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0%的比例确定并同步增长。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开始实施,慈善救助实现项目化规范运作,市、县、乡三级自然灾害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基本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和慈善捐赠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二是救助标准明显提高。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农村低保标准由2006年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110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200元,城市低保用两年、农村低保用五年时间,达到每人每年2500元的标准。因灾倒塌房屋重建补助标准由2006年的2000多元提高到5000元。从2008年7月起,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平均每人每年2040元提高到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