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福利服务调研报告

一下提供一篇关于民政局福利的调研报告。

市辖52个镇、14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264万,60岁以上老年人36万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6%,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民政局福利服务调研报告。去年以来,我们立足社区,因地制宜,以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建立完善管理机制为保障,精心组织实施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取得了初步成效。到目前,全市己完成并投入使用星光计划项目45个,投入资金6174万元,建筑面积44292平方米。

一、深入调查摸底,为实施星光计划做好准备

实施星光计划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搞好社会资源和需求调查。为此,从去年开始,我们就在环翠区着手对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和社区资源进行了深入调查。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我市实施星光计划既有不利因素,也有有利条件。从不利因素看,虽然随着社区建设和老年事业的发展,我市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但与时代发展和实施星光计划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四个不适应:一是供求上不适应。到去年年底,市区共有养老机构39处、床位1385张,仅占有入住意向老年人的5%,并且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的发展,这种供求矛盾还会更加突出。二是服务上不适应。大多数老年服务机构都是七、八十年代建立的,无论内部设施、外部环境,还是服务质量和档次都与当今老年人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三是配置上不适应。现有老年服务设施单一功能的多、综合功能的少,低档次的多、高档次的少,不仅适应不了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要,而且重复建设,浪费了社区资源。四是管理上不适应。在内部设施配套上缺乏统一标准,在收费标准和服务管理上缺少统一规范。从有利条件看,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星光计划的积极性相当高,实施星光计划有着坚实的社会基矗二是现有的服务机构虽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但通过投入资金进行有针对性地改造、强化管理,也完全有可能成为适应时代要求的服务机构,实施星光计划有着良好的设施基矗

在对本地实际情况有了准确把握后,为开阔眼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我们组织各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民政局负责人及环翠区三个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前往星光计划开展走在全国前列的河北保定实地考察,不仅使他们学到了先进经验,而且在看到差距的同时也意识到了自身所具有的优势,大大激发了他们实施好星光计划的热情和信心。

二、精心组织发动,稳步推进实施星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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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监督。各市区党委、政府都把实施星光计划作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对各街道的年度百分考核之中,责成民政部门定期对各街道星光计划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年终百分考核的主要依据。建立年检制度。对年检达标并投入使用的星光计划项目,发给星光计划项目证书。对年检不合格的项目,按照有关协议和管理制度严肃处理,使星光计划项目时时处于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下。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将每月财务收支、政府补贴、福利资助和社会捐赠等情况向社区群众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管理。从三个方面加强了对星光计划项目的管理:一是明确产权归属。街道或居委会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其产权分别归街道或居委会所有;街道和居委会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由街道和居委会协商确定,原则上归居委会所有;对社会力量、街道和居委会共同出资建设的项目,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原则上也归居委会所有。二是确立灵活的管理模式。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种是由街道、居委会成立相应的机构,直接进行管理;加一种是成立街道老年人协会,由老年人协会负责管理。三是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凡是接受福利资金资助的星光计划项目,都要与民政部门签订《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民政部门负责对福利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星光计划项目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福利金的使用及项目的管理和建设,不得将福利金挪作他用。对违反协议的,给予追回全部或两倍所投福利金的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规范服务。根据《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制定了《星光计划项目管理规范》,作为总的管理章程。同时,分别制定了详细的老年公寓管理制度和四室一潮(老年活动室、健身室、图书室、康复室和户外活动场)服务管理制度。坚持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福利性与经营性、为老年人服务与为社区居民服务三结合的原则,规定:凡老年活动场所,对社区内老年人一律实行无偿服务,对社区内群众以会员形式实行有偿服务;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康复机构对社区内老年人实行低偿服务,对社区内一般群众和区域外人员实行有偿服务;其他家政服务、生活照料等有关社区服务机构,对社区老年人也实行无偿、低偿服务。在保持星光计划项目福利性质的前提下,确保了星光计划项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