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汇报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各项保障资金按要求发放

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月人均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达到408元和224.83元,较上年增长3.8%和5.6%,处于全区第13位。上半年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8817户、192224人,共发放城乡低保保障资金24933.66万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分别提高550元和335元,达到5123元和3131元,较上年增长12%,处于全区第12位。现共有五保供养对象5223人,其中:集中供养1077人,分散供养4146人,上半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12.58万元,其中:集中供养资金267.71万元,分散供养资金628.69万元,其它16.18万元;上半年共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162006人,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191.388万元。

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分别提高132元和108元,达到1644元和1239元,较上年增长8.7%和9.5%,处于全区第7位。现我盟共有孤儿422人,上半年共发放孤儿养育资金326.4万元。“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分别提高84元和60元,达到980元和732元,较上年增长9.4%和8.9%,处于全区第8位。现我盟共有“三无”人员1426人,上半年共发放“三无”人员供养资金689.4万元。“三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在当地全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20元,其中170元由自治区财政负担,其余由所在旗县市财政负担。上半年共发放“三民”人员补助资金462万元。

(二)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核对平台建设和低保政策宣传力度

今年上半年开展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智能平台的搭建工作,目前,盟本级核对平台已搭建完毕,六个旗县市中除中旗因专线原因未能完成外,都已完成核对平台的建设工作。盟本级与社保、税务、住房公积金已实现信息共享,车辆信息通过u盘手工核对,旗县市正在积极协商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共享信息。上半年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和入户调查核实等办法清退不符合低保标准人员7094人,新纳入符合低保标准人员3722人。投入14万元,为全盟2385个自然屯制定发放了“低保政策宣传公示栏”,进一步提高了低保政策的透明度,从而达到阳光民政的目标。

(三)高龄津贴实现了普惠制

根据(兴署办发〔2013〕47号)文件精神,我盟高龄津贴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普惠制。充分考虑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在具体的发放程序上做到了动态管理、公开公平,杜绝了高龄津贴发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我盟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99周岁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每人每月300元。上半年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人数18983人,共发放高龄津贴1140万元,现已全部发放到老人手中。

(四)农村牧区幸福家园建设稳步推进

按照年初重点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农村牧区幸福家园建设。根据《农村牧区养老幸福家园建设指导意见》,我盟现已开工建设农村牧区幸福家园13处,717户,其中乌市1处,50户,前旗9处,391户,扎旗1处,200户,突泉1处,40户,中旗1处,36户,预计年底前能够全部投入使用。

(五)解决退役士兵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加大随军家属安置力度

在盟委、行署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彻底解决了2011年以前遗留的37人退役士兵的安置问题。28名退役士兵被安置到依托盟消防支队新成立的盟公安局综合应急机构,7名退役士兵自愿选择了自谋职业,2名退役士兵安置在自治区“条管”单位。今年3月份,安置随军家属就业215人,其中随调家属16人,下岗或无职业随军家属199人,此项工作在全区排名靠前,得到了民政厅的认可。

(六)社区人员工资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字[2012]264号)文件要求,为保证全盟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真正落到实处,盟行署于2014年4月2日——2014年4月8日赴各旗县市对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此次督察采取听取汇报、查资料、走访社区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旗县市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经察发现:各旗县市2013年增发“岗位报酬”和”“津补贴”已发放,扎旗已按标准落实了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其他地区正在落实当中。

(七)区划地名工作有序开展

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强化地名管理,推进地名公共服务。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xxxx与白城市、通辽市进行了界线联检,有关旗县市进行了边界隐患排检摸底,检查界桩是否齐全,及时妥善处理边界纠纷,维护了边界稳定。科右前旗、扎赉特旗乡改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同时还编撰出版了《xxxx政区大典》。今年准备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有关旗县市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已按要求做好组织动员,盟、各旗县市已成立领导小组。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五)开展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下半年,全盟双拥工作坚持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新时期双拥共建方针,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军政军民关系,真正把支持部队建设和拥军政策落到实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积极指导各旗县市再次抓好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争取在下届评比中,乌兰浩特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科右前旗、阿尔山市争创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两连冠”,力争阿尔山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六)继续推动殡葬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