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民政工作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充分发挥了民政在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现将20**年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及20**年民政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打造亮点,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一)“四加强四规范”,推进村务公开示范化创建工作

20**年,我县的村务公开工作定为“书记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了县、镇、村三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按照省规范化创建标准,现已完成308个村的创建工作,完成率达93%。并且依托农村社区“六个一”工程,打造了一批村务公开特色村,如在**镇**村、**镇**村、**镇**村等小组设置村务公开小组分栏。

1.“四加强”,推进建设步伐。加强标准化建设,投入748万元,全面推进村委会村务公开栏的选址、结构设计、版面设置工作。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村务公开工作有政策文件、有制度、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有记录等。加强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务公开等有关法律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村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和末位挂牌整治工作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村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村务公开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

2.“四规范”,严格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内容,把财务公开作为公开的重点、监督的重点、检查的重点。规范公开形式,采取村务公开栏长期公开,对于临时性、阶段性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五公开”,通过网上公开、墙上公开,会议公开,“掌上村务”公开,家庭报告单公开。规范公开时间,月度公开的,在每月10日前公开;季度公开的,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公开;及时公开的,在3天内公开。规范公开程序,各村依法依规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才给予公布。

(二)以孵化中心为载体,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

1.抓扶持,保障孵化培育经费。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先后投入30万元建设经费,用于建设和运营,并于20**年11月顺利迁至新址,可以同时满足10家社会化组织进驻培育。为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和培育制度体系建立,出台了《**县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现有20家社会组织通过了我县100万专项资金扶持发展。

2.抓规范,建立管理制度体系。积极启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审评热情,首批已评定**家社会组织等级,其中4家4a,10家3a,1家2a。

3.抓运营,引入管理专业团队。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专职社工人员对孵化中心进行管理,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人员启发新思维、开拓新思路、掌握社会组织发展的规律与需求提供支持服务。

(三)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为了进一步促进婚姻家庭生活的和谐与稳定,我局于20**年7月16日开设了婚姻家庭辅导室。自成立以来,婚姻家庭辅导室以创造优美舒适服务环境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引进社工开展专业辅导,致力为婚姻家庭提供婚恋指导、婚姻咨询、离婚劝和、法律咨询、夫妻关系调适、家庭关系改善、婚姻危机处理、情感疏导等业务。截止年底,共承接离婚前调解个案261对,调解后当场表示不离婚的**9对,挽回成功率高达57%,促进了婚姻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得到了婚姻当事人、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突出重点,推进民政工作全面发展

20**年,我局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致力推进社会管理协调并进,加强社会事务规范管理,全力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稳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民政工作得到全面发展。

(一)大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夯实基础民生工作

坚持以民为本,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以提高社会救助能力为抓手,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网络建设,发挥民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稳定器”作用。

1.提高低保、五保、孤儿及三无人员保障标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20**年1月1日起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482元;五保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750元提高到819元;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实行每人每月1300元供养标准。20**年,全县城乡低保对象5654户13808人,支出低保金4456.98万元,人月均实际补差:城镇366元,农村260元;五保供养对象户2185户,支出五保金2**0.48万元;孤儿对象138人,支出供养经费213.82万元;城镇三无人员对象62人,支出供养经费88.53万元。

2.加大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制一是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为全县66万农村户籍人口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自然灾害造成人身伤亡最高赔付20万元。二是抗灾救灾工作扎实有效。入汛以来,我县部分地方遭受洪涝灾害,在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吃、喝、穿、住和有病及时得到救治同时,下拨重建家园资金65万元,完成全县22户全倒户重建工作。三是实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自20**年7月以来,共为困难群众448人次提供服务,报销医疗救助费用36万元,救助对象在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2%。

3.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自20**年5月1日起,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籍居民,以及在我县死亡且在我县火化的非户籍居民,免除其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费用1600元,截至12月底共减免群众殡葬费488万元,减轻3081名群众负担。

4.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力度,为精神病人和弃婴孤儿提供优质康复服务。全年救助流浪乞讨对象3226人次,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9人次。积极为在院障碍精神病人306人,弃婴孤儿62人提供生活医疗照顾和康复工作,先后弃婴孤儿实施修补和矫正手术32例。

5.落实高龄老人津贴等各项优待老年人政策措施。20**年继续为我县1.86万名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各项高龄津贴2400万元;办理和换发新老年人优待证8561张,实施“银龄安康行动”,为我县5万多名7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6.拓宽慈善救助渠道,广泛开展慈善和慰问活动。打造“阳光慈善”,推进“全民慈善行动”,做好20**年“**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捐款工作,共接捐款738.4万元。开展贫困家庭救助工作,全年救助患病困难群众352人次,救助金76.5万元。

(二)致力推进社会管理协调并进,确保基层民生工作取得实效

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充分发挥民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调节器”作用。

1.圆满完成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全面完成全县331个村、35个社区“两委”班子的换届选举。选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1876名,其中女干部4**名,村、社区实现“一肩挑”比例95.6%,“交叉任职”比例88.5%,11个县城社区实行直选,直选率31.4%。

2.稳步推进城乡社区“六个一”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全年49个社区的建设任务,其中8个县城社区和7个乡镇社区以及34个农村社区都建有一个公共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健康计生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小广场或公园,为群众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

3.有序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工作。联合市社工协会和县社工委对**镇**村、**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中期考核工作,并确定了3个新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工作任务,分别为:**镇**社区、**镇**村、**镇**社区。

4.推进社区约请制度,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约请公安、社保、计生、环卫等县直单位分别到**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共举行了5场社区现场办公会,使倾听群众反映诉求,有效解决社区居民关心难点热点问题18件。

(三)加强社会事务规范管理,提升民生工作服务水平

围绕社会组织,加强推进规范化管理,促进社会发展,发挥民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助推器”作用。

1.依法登记、简化社会组织的登记工作,放宽准入门槛。实行所有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制度,全年核准名称30个,成立登记28家,变更登记**项,注销登记1个,年检2**家,合格率为85%。截至12月底,全县登记社会组织总数637个,达到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6.1家比例水平。

2.社会组织党建进一步加强。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社会组织党委扎实开展“扩面提质”行动,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全面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补选新支委党支部2家,撤销不合格党支部1家。截至12月底,社会组织党委共有联合党支部18个,基层党支部45个,管理党员87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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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围绕养老服务建设和居家养老,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完成300张床位以上综合性公办社会养老场所,即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划,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启动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农村幸福院建设。争取建设1-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8家农村幸福院建设,促进当前养老服务发展的需要。三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好高龄老人津贴、困难空巢老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加强敬老院建设,开展好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及资格鉴定工作。

(七)围绕民政法治建设要求,提高民政标准化建设水平一是认真做好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编制《**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执行好民政各项标准。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地名、平安边界、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福利彩票、康复辅具、婚姻、收养、殡葬、社会工作、民政信息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民政业务领域标准现状与需求,做好与地方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之间的配套衔接,贯彻执行好民政各项标准。

(八)围绕新时期思想作风要求,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水平一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整改落实情况做好跟踪落实,确保逐一落实整改。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推动民政事业和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明确每一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并把完成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切实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强化人、财、物的监管,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大民政队伍建设的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参加网络课堂学习等一系列措施,综合提高干部整治素质、道德修养、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协同工作能力。完善微信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升民政队伍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