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民政工作要点
2008年我区民政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构建和谐社会主题,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执政理念,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按照市民政局工作部署,积极做好以“民生工程”为主的各项民政工作,推动全区民政事业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游仙贡献更大的力量。
一、狠抓“民生工程”涉及民政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认真抓好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城市低保要巩固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90元标准,人均月补差达到105元,并按月足额落实城市低保金;农村低保确保享受人数达到8500人,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80元标准,人均月补差达到34元。积极推行农村低保“一折通”,确保农村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扎实推进农村五保及敬老院建设。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着力解决好五保老人吃、穿、住、医、葬等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加大我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力度,完善服务功能,增强农村敬老院吸引力,确保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0%。新建、改扩建、维修农村敬老院10所,有条件的乡镇力创省二级敬老院。
积极做好城乡医疗救助。逐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适当调整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和降低个人自付“门坎费”,保证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年人均医疗救助标准不低于80元,使贫困弱势群体真正得到实惠。
大力实施农村安居工程。继续做好农村贫困群众建房工作,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市上下达我区140户贫困户建房任务的圆满完成。
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管理体制。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机制,按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保证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灾民的吃、穿、住、饮用水、医疗等救助措施全部到位。
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坚持“自愿受助、依法救助”的原则,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文明、及时、有效的救助。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助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
深入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切实加强对区慈善协会和各慈善捐赠接收站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健全慈善捐赠网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慈善公益活动,注重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公益性活动,深入推进我区慈善福利事业的发展。2008年新建慈善超市2个,同时积极做好区社会福利中心的项目申报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以城乡社区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基层民主自治
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规范城乡居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自治制度,保障基层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扩大群众有序参与。结合我区实际,采取不同形式切实做好对新一届的村(居)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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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不断完善殡葬管理责任制,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改进丧葬方式,坚决遏制和查处违法土葬及其他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行为,确保火化率达到100%。
五、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确保民政工作圆满完成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从强化执政理念、增强业务能力入手,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培养民政干部职工胸怀全局、心系群众的工作责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加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参与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政资金管理制度,加大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切实杜绝各种违纪违规现象和行为。进一步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健全、完善和规范基础台帐。加强民政信息工作,围绕民政工作重点,认真策划民政宣传工作,努力争取民政宣传工作再上台阶。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信访责任制,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广泛收集和听取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民政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积极抓好目标管理、政务督办、公文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切实保障和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