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
20**年,**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职责,深化“固本强基、阳光规范、服务一流”的工作要求,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获得“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有效发挥了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局婚姻登记处在全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中,被评为“群众满意窗口”单位。
一、20**年工作总结
(一)抓重点,保民生,“三个群体”切身利益得到维护
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着重解决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三个群体”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
1、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切实改善。截止到11月,全区享受城市低保的对象共4628户8346人,农村低保对象共1813户2820人。我局从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出发,加大救助力度,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一是低保补助水平不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70元/月,20**年1月-11月,全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2838.4158万元,月人均补助达到306.30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83.2320万元,月人均补助达到129.44元,均超额完成省、市实事考核目标。二是医疗救助范围不断扩大。“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深化,开展了城镇低保户定点医院住院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了农村低保户卫生院定额门诊救助,与千金大药房、三三一医院联合开展了“定点药房药品卡”救助和“定点医院门诊卡”救助,救助渠道不断拓展。到今年11月,累计共救助9483人176.45万元。三是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的补充作用不断强化。今年来,共对2769人次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救助资金75万元。四是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有效。针对春荒、暴雨灾害,我们及时查灾核灾,准确掌握灾情动向,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及时下发春荒、救灾救济款75.8万元,紧急转移安置2254人,帮助困难群众10760人。五是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开展了以“防灾减灾从我做起”的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发放宣传书本、图片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知识问答手册3000多份,板报宣传2次,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
2、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推进,特殊群体供养水平切实提高。高龄老人、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孤儿等特殊群体是社会福利的重点保障对象,我们采取资金补助与福利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社会福利向普惠方向发展。一是落实高龄补贴发放。为百岁老人、90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进一步完善高龄补贴管理办法,实行高龄老人季度走访制度。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积极做好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在七斗冲社区、姚家坝敬老院和沿河社区三个养老服务示范点,继续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养老服务等试点工作,实行上门照料、日托中心、康复站、成员互助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集“光荣院、敬老院、福利院”三院合一的“中心敬老院”的项目已全面动工建设。三是五保户、“三无”人员供养成果得到巩固。目前全区有五保对象共有427人,“三无”人员187人。2012年,我区分散供养五保户年供养标准提高到444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到5340元,节日慰问、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692人次21.75万元。四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全部按标准实行社会化发放。
3、优抚安置工作日趋完善,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一是以开展双拥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走访慰问。春节、“八•一”期间,对特困优抚对象、进藏士兵家属及所有军烈属、15个驻区部队进行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和物资25万元。二是以落实优抚政策为重点,努力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及时为877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发放各类抚恤补助227.7677万元;为150名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建好了档案,发放生活补贴103230万元;落实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为358名优抚对象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支付临时救助、慰问10余万元;兑现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3万元;积极将5户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危房改造项目范畴,为优抚对象解决治病、住房、生活难问题。三是以“以人为本”理念,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安置工作。今年接收、整理了118名退伍士兵的档案,应安置对象65人,基本完成了城镇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85万元。
(二)抓难点,严规程,社会和谐秩序不断巩固
从服务大局出发,严格工作流程,规范审核程序,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突破危房改造工作难点,发挥民政协调处理功能,促进社会秩序稳定。
1、严肃纪律,确保程序,全面完成社区换届选举。严格督促社区居委会在选举过程中“程序一个不少,公告一个不缺,动作一个不漏,时间节点一个不误”,按照换届工作“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要求,明确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探索实施全程签字、代表监督、社会监督的新型监督模式,确保所有社区在规定日期前顺利完成社区换届选举。全区46个社区居委会,有29个实行直接选举,17个实行间接选举,直接选举率达到63%,群众代表参选率大幅度提高。
2、规范公开,健全机制,强化村级民主管理。强化村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层层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健全村务公开网络机制,实行“四规范,一满意”(即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间、规范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管理,公开的效果群众满意)的工作推进方式,采取“听、看、查、访”的方式,定期对全区55个村的村务公开和自治情况进行督查,村务公开率实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5%。
3、全程公示,深化细节,落实危房改造任务。为突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对象审核、资金管理、工程质量”上的难点,我们对120户危房改造任务实行全程张榜公示,推行全程质量监督,联合城建、国土等部门严格手续备案和验收责任,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为防止个别村截留危房改造户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将继续实行社会化发放,并由区民政局和乡(镇)政府民政办将补助存折直接送发到危房改造户手中,消除社会稳定隐患。截止到11月底,全区120户危房改造对象已全部竣工,其中低保户32户,贫困残疾人14户,五保户2户,重点优抚对象5户,无房户8户。
(三)抓热点,促发展,社会服务功能日益完善
抓住文明城区创建、创先争优活动等机遇,加速城乡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发挥服务社会功能,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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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一是总结经验,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逐步建立满足城区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二是做好孤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规范孤儿生活费的发放管理,保障孤儿的基本权益。三是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步伐。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等募捐活动,健全“慈善超市”运作机制,开发和拓展慈善品牌项目,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慈善捐助有效衔接机制。
(三)进一步落实拥军优抚安置任务。一是深化双拥工作。着力健全“智力拥军、文化拥军、科技拥军、法制拥军”机制和活动,建立和谐军民关系。二是落实优抚政策。按照要求,推动形成“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落实“义务兵优待金”;继续开展优抚对象关爱行动,完善“五位一体”的新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三是做好士兵退役安置工作。加大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力度,为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创造条件。加大主动下访和双向沟通力度,做好重点人员和突出矛盾的疏导,完善和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强化基层民主和城乡社区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二是推进社区管理改革。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调整和完善区委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机制;深化“选聘结合、政居分设”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三是统筹城乡社区建设。继续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边试点边总结,逐步提炼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体制和管理模式。四是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抓好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建设,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培训、时间储蓄和“星级”评定表彰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