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年初既定工作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深入开展“双年”竞赛、“三创”实践活动为抓手,凝聚力量,着力在解决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上狠下功夫,圆满完成了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2012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能力明显增强
1.城乡低保工作。今年,城乡低保共开展了三次全面清理排查工作,截止12月底,全县共有城市低保15249名,发放低保金4681.27万元,累计人均月补差255元;农村低保41152名,发放低保金5905万元,累计人均月补差120元。
2.城乡医疗救助。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医疗救助工作机制,扩大救助范围,探索实施医前、医中、医后救助,启动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救助工作。全年累计实施城市医疗救助19655人次、其中资助参保15249人次,累计救助支出630.66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45.75万元;累计实施农村医疗救助45615人次、其中资助参合39315人次,累计救助支出1049.82万元、其中资助参合支出196.58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今年,开展了农村五保清理核查工作,取消了已死亡118名五保对象,同时,新增了132名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保障了专项资金有效使用。截止12月底,共为5139户、5619名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五保供养金1101.06万元,其中分散供养3129名、共发放分散供养金563.22万元,集中供养2490名、共发放集中供养金537.84万元。完成逸仙中心敬老院灾后重建工程,新增床位66张,12月底投入使用,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45%。
(二)防灾减灾救灾顺利推进
1.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建设。对2011年度自然灾害损失进行了综合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报县创建办。
2.“7.4”洪灾应对情况。全县因“7.4”洪灾致受灾人口达87625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员4858人,死亡1人。灾害发生后,紧急调运帐蓬100顶次,疏散转移安置灾民4476人次,对因灾死亡人员1人的家庭发放慰问金0.5万元,紧急拨付应急资金80万元,采购发放大米10吨、矿泉水3000件、方便面3000件,确保了灾民生活秩序。
3.灾后重建实施情况。通过调查核实和相关部门勘验鉴定,全县共有444户农房需重建、425户农房需修缮,上级共下达灾后重建资金1071.4万元。采取“自筹为主、亲朋支持、国家补助”的方式,对专项资金、捐赠资金、扶贫开发办和以工代赈办的生态移民和扶贫移民、国土部门地质灾害避让安置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民生安居工程资金等实施打捆使用,用于灾后恢复重建。
4.救灾救济资金发放。发放春荒冬令救灾款418万元,解决4.39万人、215.6吨口粮救济、衣被救济10860套(件),走访慰问困难群众9890人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8870人次。
(三)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1.按照《四川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12〕5号)文件要求,提高了全县4125名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全年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补助1988.5万元。向2009、2010年入伍的513名城市、农村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98.71万余元。全年实施优医疗补助3830人次,发放补助金额153.75万元。
2.落实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政策,及时发放了2012年满60周岁的209人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完成了122名2013年将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统计和基本信息录入。截止12月底,共为1671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补助144.168万元。
3.做好调评定伤残的管理和矽肺病鉴定申报工作。今年,共新评伤残公务员1人、调整伤残等级4人,残疾军人证变更4人、残疾军人补证1人。组织39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8名参加原襄渝铁路西段建设的民兵民工患矽肺病检查,经医院鉴定、报市民政局认定符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26名、患有矽肺病3名。
4.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完成零散烈士基建设施建设管理保护设施资料上报和录入工作,全县共有散葬烈士墓648座,纪念碑3座,纪念堂1座,正在按规定和程序上报xx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七)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1.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实行机关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对考勤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并制作了工作人员去向牌,做到上下班有签到、请假有手续、公差明去向。局领导对考勤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并通报,局办公室按季度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年终将考勤与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紧密结合。从我局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事项出发,建立健全了局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和岗位目标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否定报备制、错案追究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公示制等,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机关各股室和窗口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想问题、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为民政对象服务的水平,改进机关作风。同时建立汛期双休日与节假日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每天有交接班记录,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2.加强机关绩效管理。局机关在传达学习《2012年度乡镇人民政府xx县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草案)》的基础上,围绕提升工作绩效,分解和细化年度绩效工作目标,认真研究制定《xx县民政局201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及时召开局务会议,对反映关键业绩的15项指标进行任务分解落实,使每一项绩效目标都落实到相关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和措施,为确保实现绩效目标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