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方针,以服务“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为抓手,着力发挥“保障民生、发展民主、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创新民政体制机制,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构建和谐襄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及早谋划,出台方案,重点工作项目化、路径化

2013年是贯彻“十八大”精神至关重要的一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会议精神,早部署、早谋划、早安排。3月20日,我们召开第五次全市民政会议,对五年来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做了总结,对下一时期全市民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立了今年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发展战略、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完成和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按照市委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动员会的要求,我们对今年的重点工作分别制定路线图,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支撑项目,强化保障措施,逐一加以推进,并制定下发了全市民政工作要点。为推动重点工作,我们相继制定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襄阳市标准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襄阳市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标准(试行)》、《襄阳市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文件。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为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与此同时,我们及时修订、完善、提高民政事业发展的一系列的文件和措施,充分发挥民政工作为民解困的职能作用,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众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建设“四个襄阳”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落实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民政为民服务能力

1、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完善城乡全覆盖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网络。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将18种病种列入救助范围,住院救助比例提高到70%。建立了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80元/月调整至43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月调整至180元/月;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为645元/月、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为270元/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增幅超过10%,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增幅达到20%,既缩小了城乡差距,也使困难群众能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6、2万户、13、1万人,月发低保金2760万元,月人均补助210元;农村低保对象9.8万户、17.2万人,月发低保金1435万元,月人均补助84元;农村福利院152所,农村五保对象2.8万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1万人,每人年供养金4000元;分散供养对象1.7万人,每人年供养金3000元);实施医疗救助3.5万人次,救助资金3700多万元,资助参保参合33万人次,资助资金1200多万元。为了让困难家庭的子女能上得起学,我们还对城区483名低保家庭的应届大学生实施了临时救助,救助资金105.9万元。

继续抓好农村福利院改扩建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今年,我市积极向上级争取1400万元资金,重建或改扩建农村福利院15所,新增床位400张。各地还多方筹措资金1270万元,对36所农村福利院进行了维修改造,使我市集中供养能力明显增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行大幅度调整,集中供养标准从2100元/年提高到44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从2100元/年提高到3000元/年,增幅超过100%,是实施五保政策以来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进一步提高了五保供养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省编办公室、省民政厅《关于农村福利院法人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加强登记,已经完成了25所农村福利院的法人登记工作。加强灾应急救助及综合减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和灾情会商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在灾后24小时内得到救助。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以创建“减灾示范社区”为契机,开展以社区、学校为重点的灾害知识教育,提高市民减灾防灾意识。5月11日,我们在南湖广场开展的减灾防灾宣传教育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加强街头巷尾巡查力度,主动救助工作成效明显。截止目前,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2976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609人次。街面基本无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明显减少。

2、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市政府已连续三年将社区建设列入“十件实事”。今年全市完成了新建、改建100个(其中城区40个、县市60个)标准化社区服务中心。我们结合全市城市整体规划和“两改”规划,积极协调发改、财政、规划、土地等部门做好全市街道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核、资金拨付及检查验收事宜,加强督促落实,使全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较大改善。全面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将城区157个社区“两委”全部纳入市财政50%补贴范围,将新成立的社区及时纳入市财政补贴范围,社区工作者待遇与社平工资同步增长。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继续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纵深发展。2013年底以前,在已完成1706个示范村的基础上,争取再创建100个示范村,使示范村总数达1806个,占全市村委会总数的77%。

3、切实抓好社会福利事业项目建设,推进福利事业社会化进程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3年,市政府将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列入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中,我们围绕十件实事,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公办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力度,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我们在对全市城乡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新、改、扩建的基础上,拟在东津新区建设较高标准的襄阳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在樊城柿铺开工建设xx区福利院。以上两个项目完成后,城区将新增养老服务床位3000张。二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我们认真落实《襄阳市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实施意见》,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予以建设和运营补贴,为市区14家民办养老机构发放了2012年度运营补贴114.4万元,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目前,我市又有13家民办养老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在筹建中,4家老年公寓在新改扩建。汉江国际老年公寓是一所养医结合的社会办老年公寓,其二期工程建设完工,装修已进入收尾阶段,设置800个床位,预计今年可投入使用。襄阳道安老年公寓,属招商引资项目,计划投资3亿元,占地95.4亩,总建筑面积10万m2,设置床位近2000张,今年4月已顺利开工。三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今年争取市政府出台了《襄阳市关于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襄政办发[2013]67号)。全市确定了57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6个村开展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进行试点建设。目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36家,农村老年互助照料中心已建成31家,向上争取市区社区居家养老建设经费90万元。局党组还研究决定从市福彩公益金中拿出100万元,以奖代补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前,目前,全市城乡福利机构已达191个、床位2.07万张。其中,乡镇中心福利院156所、床位1.6万张,公办城市福利机构8家、床位2055张,社会办养老机构27家,床位2587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已达28.7张。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老年人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建立完善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制度,继续为100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津贴”。

4、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的水平

我市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去年,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了“二连冠”、全省“双拥模范城”实现了“五连冠”。所辖县市全部被命名为“双拥模范城(县)”,全省仅有我市实现“满堂红”。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和“双拥共建”创建活动。在为部队修通公路、改建营房、落实靶场、更新办公设备、改善生活条件、开通公交专线、优惠子女转学升学、协调干部转业、解决军嫂就业、奖励立功官兵等方面全力支持、大开“绿灯”。千方百计为部队排忧解难、送温暖,为839名无工作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助402.72万元,为企业军转干部发放生活困难救助金13.6万元、医疗救助金3.25万元。稳步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2013年全市共申报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项目1400处,其中散葬烈士墓1341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59处。目前,各地正在按照计划进行施工。认真贯彻落实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继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充分利用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加大军地两用人才和优秀士兵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截止目前,全市已接收退役士兵3669人,其中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594人,已安置289人,305人选择了自谋职业。全市共有17个培训机构对2332名退役士兵进行了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目前推荐就业1539名。全面落实了军队离退休干部各项政治、生活待遇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地方性生活补贴,积极探索推进军休服务社会化管理,大力推进军休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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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工作。做好福利企业的资格认证和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福利企业用工行为,确保残疾职工的最低工资、劳动保护、工作环境、社会保障和其它各项待遇落实到位,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满足孤残儿童福利服务需求。对市儿童福利院进行二期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救助长效机制。建立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求助力度,促进孤儿和困难儿童健康成长。

(五)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能力建设

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是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组织保证。2014年,我们将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反对奢侈浪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理顺工作关系,从政策上、体制上、机制上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构建社会工作人才体系,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和文明城市建设,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