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专项检查情况汇报

市救助管理站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局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争创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为目标,以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为主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延伸救助触角,深化救助内涵,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年、20**年,我市“主动救助”、“就地安置”工作经验在全国救助管理站长论坛会上作经验发言;20**年,被民政部授予“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优质服务品牌’”荣誉称号,并在全省专项社会事务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一、强化机制保障,形成救助合力

(一)成立了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强化政府牵头主导作用,促进工作开展,经我站三个多月的筹备、争取,今年3月底,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关于成立xx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常政办函[2012]56号),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22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市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召开了成员部门联席协调会议。为加强救助管理成员部门横向联系,建立协作机制,5月下旬,全市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领导小组成立不足2个月时间,我站就紧锣密鼓筹备,由市政府牵头、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全市成员部门会议。会议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建立起定期和不定期研究调度救助管理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给各成员部门;在街面救助、接送安置、站内管理、指纹录入、血样采集和信息比对等多重领域实现了突破,为促进我市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机制保障。

(三)召开了全市救助管理工作会议。7月下旬,在市民政局大力支持下,召开了首次全市各区县市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有关救助管理文件精神;通报了市本级工作做法;各区县市就工作中的困境与难题进行了很好的沟通与交流;会议由市民政局下达了各区县市考核指标,纳入民政年终考评体系;确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通报会。通过此次会议,初步建立起市站与各区县市站实施“1+9”抱团救助的大救助格局,推动全市救助管理工作的协同开展。

二、加强标准化建设,打造二级救助机构

(一)实现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按照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全面改造受助人员救助区。完善了救助管理各项服务设施,在救助接待大厅设立警务室、安检门,加强安全防范;增设电子显示屏,加强救助法规、文明救助宣传;修建无障碍通道,设置安全扶手,卫生间等潮湿地带铺设防滑垫等,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生活方便;配备老花镜、拐杖等辅助设备专柜,添置电风扇等降温设备,救助区24小时供应热水,实行人性化服务;完成消防设施及安全通道改造,张贴消防标识,在每层救助大厅内增设摄像头,受助人员床头全部安装紧急呼叫铃,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

(二)实现未保中心能力建设全面升级。重点升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区。根据流浪未成年人特殊的生活习性与心理需要,我们投入40多万元对流浪未成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区进行升级改造。升级后的功能区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了集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康复训练、工艺制作、文艺娱乐等10多个功能于一体的特色服务,能够满足流浪未成年人不同层次的需求。切实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力量,向市编委争取到一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专职副主任职位,并已基本配备到位;调配了3名年轻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未成年人救助护中心。

(三)实现内部管理全面优化。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考核体系,全站人员定岗定责到人,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建立起流动红旗评比、党员示范岗、文明服务岗评比等科学有效的内部竞争与考核评比机制;坚持救助服务公开承诺制度,向社会推行公开承诺十条,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方式和工作程序等细节一一公示,做到更彻底、更阳光的接受群众监督;创新救助管理的“三个巡查”制度:正常工作日内,每天白天出动流动救助车开展两次以上主动劝导巡查,每周至少一次晚间街面主动劝导巡查,站内晚班巡查两次以上,有效保证了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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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探索专业化个性化教育矫治体系。聘请专家编写了一套完整的《流浪未成年人技能培训教材》,结合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实际,从文化教育、行为矫治、技能培训等方面形成一套内容完善的教学教材;建立起良好的志愿服务机制,编制了一套志愿者服务指南,定期组织老师、志愿者和义工为受助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有效提高了教育矫治质量,同时也为大学生志愿者顺利步入社会,更好地服务社会、回报社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二)拓展全方位多角度教育矫治模式一是重视能力培养。联合本市教育、劳动等部门,挂牌成立了“xx市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基地”、湖南文理学院“社会实践基地”、“青年志愿者服务站”。二是重视心理需求。针对流浪未成年人普遍存在的既逆反又自卑的性格特征,我们与专业心理机构—常德心理医院签订了流浪未成年人心理帮扶合作协议,结合医院治疗发挥矫治与心理重建功能,实现了对流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全方位救助保护,这也标志着我市流浪未成年人的心理救助保护工作走上长效化的轨道。三是重视精神建设。经常性地组织流浪未成年人开展专题活动,如庆“六一”、游览伟人故居、欢度新春佳节,开展感恩讲演和放飞梦想等活动,既开阔了他们的视野,又进行了思想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温暖。

(三)坚持就地安置为主的多渠道安置模式。接送回家。对能够查清地址的受助未成年人,及时接送返乡。先后将46名流浪未成年人接送返乡,其中,跨省市接送9名流浪未成年人安全返乡(赴云南、贵州、河南、内蒙等地)。就地安置。为避免陷入“送-返”怪圈,结合实际,对50多名湘西、贵州籍、随父母或亲友前来我市拾荒乞讨、卖花献艺、跪地行乞、强讨强要的未成年人,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引导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定期提供心理疏导、技能培训、教育矫治等延伸服务,组织志愿救助服务,开展慈善助学活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真正回归家庭、回归校园、回归社会。送福利院安置。对于确实无法查清地址人员,报市民政局批准后,送市社会福利院进行妥善安置。至目前止,全市已基本实现了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