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领导接访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维护和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保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有关信访工作规定,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民政信访工作指导原则。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

二、组织领导

民政局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协副主

席、民政局局长高传海任组长,党组书记郝伟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副局长薛文涛负责信访工作。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五、工作纪律

接访人要做到信访接待有热心、听取诉求有耐心,解释疏导要贴心,解决问题有诚心,努力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值班接访人是接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信访接待严禁推诿扯皮,转移或上交矛盾,对走过场、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